(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达到国家《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要求的中等学校合格教师(以历史教育为主,亦包括《历史与社会》教育),以及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综合文化素养、独立自主的学习能力,能在政府机关、文教事业、新闻出版、文博档案及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规格要求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具有宽厚扎实的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历史研究的初步能力以及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创新的能力。
4.熟悉教育法规,能够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与历史教学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和从事历史学教学、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5.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答案来源于:包头师范学院历史学专业
包头师范学院历史学专业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