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学院初审合格后,统一提交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审。凡持不符合条件的相关报名材料(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报名者,一经审核查出,即做取消学籍、追回在学证件处理,且所交费用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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