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每学年学费为6000元(戏曲表演专业免学费),住宿费为750元。2、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3、书本费按照实际发生额收取,专业教具费、生活费自理。
民乐演奏:二胡、古筝、琵琶、中阮、唢呐、竹笛、笙、扬琴、板胡、民族打击乐。
西洋乐演奏: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长号、圆号、巴松、萨克斯。声乐演唱: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
1、学生学业结束,成绩合格,品行良好并无纪律处分,经学院审核、北京市教委批准备案,颁发国家承认的中等专业学历证书;
2、学院中专学生的培养目标主要是报考高等学校继续深造,毕业生也可根据本人自身条件选择就业。
(1)考生报名时必须下载“艺术升”手机端应用版,报考资料上传、考试过程中发布的通知公告和交费全部通过手机端完成。
(2)考生未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名无效,不能参加考试。
(3)网上交费视为考生已确认所有报名信息无误。交费后,考生基本信息不能修改,不可取消报名,费用不退。
1、报名与初试:100元(网.上报名时交纳)
2、复试:80元(进入复试者,复试前在网上交纳)
3、三试与文化考试:80元(进入三试者,三试前在网上交纳)
4、体检:包括验血、验尿、胸透、内科、外科等。按照有关检查、检测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并在考试期间向全体考生家长公示。
1、根据德、智、体发展的要求全面考核,在各专业文化录取分数线上按照专业排名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2、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办理有关录取手续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将在各专业文化录取分数线.上按照专业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递补;
3、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考试当中出现各种形式的舞弊或违纪行为;
4、录取考生均须经过学院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考生所在学校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备案方为正式录取。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努力学习,尊敬师长,有学习和生活的自理能力;2、身心健康,无任何不适宜从事艺术训练和集体生活的疾病与缺陷;
3、符合招生专业的年龄、年级要求;
4、各级各类中等专业艺术学校的正式在校生谢绝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