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根据校党委、校行政领导的要求,在团委、学生科的指导下,结合学校实际,部署学生会的工作,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的独立活动。
(二) 学生会部长和委员的调整和任免。
(三) 有权开支学校拨给的活动经费。
(四) 协助团委、学生科考核全校各班委干部的工作情况。
(五) 协助学生科考核全校各班板报、作业、班会及第二课堂等完成情况。
(六) 向班主任、学生科提出班委干部的考核、任免等建议。
(七) 向学生科提出各班奖学金的拟发建议。
(八) 向学生科提出班干部奖惩意见。
(九) 向团委、学生科为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学生提出给予表彰奖励的建议。
(十) 向党委和校长提出教育管理和教育改革的有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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