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成绩认定:
使用高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并要求历史和政治会考及格。录取分数线由北京市高招办划定。
2、专业成绩认定: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
其他专业:使用学院“校考”成绩或其他本科院校同专业合格成绩。
3、录取原则:
北京市高职统招录取时采用高考+会考的录取方式。在北京市招办根据投档政策及投档规则统一投档后,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学院根据已投档考生的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专业先按专业“校考”成绩优先录取获得学院“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录取未满的情况下,再根据剩余已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