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助学贷款期限长不超过贷款学生毕业后六年;
(2)贷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当贷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当休学的贷款学生复学后,恢复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1日;
(3)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定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贷款的期限和利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