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院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各项规定和要求,确保201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平稳顺利。
2.各招生院校须在2016年2月15日前将学校招生章程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审核。经审核同意备案后的章程方可向社会公布。省考试院将在网站上统一发布学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招生章程应包括学校基本办学情况、人才培养收费的项目和依据、招生计划、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实施办法及录取原则、学历证书发放情况等主要内容。
附件1:
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流程图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安徽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组织领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