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干部(1人)和学生代表(班级人数的10%)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对本班级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对象进行初审;
2.学校学生资助办公室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对学生信息汇总和核对后,在校内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3.报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批;
4.将全部学生资助信息导入系统,提交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审核;
5.设立投诉电话:0552-4125860(校纪委办公室),在公示期间,接受学生咨询和反馈,所有情况均予以详细登记,并及时予以调整修正;
6.在银行设立资助专用账户,并为符合条件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以班级为单位,按时、足额将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发放到学生手中。
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学生资助办公室。
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和免学费对象认定工作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