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训对象:劳动年龄范围内<16-59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愿望的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成员。
2、培训内容: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工种目录内的培训工种。
3、申请程序:本人向培训机构提出申请,自主选择培训工种,经乡镇(办事处)社保所、扶贫办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按要求参加培训。
4、优惠政策:每位符合上述条件的贫困家庭成员,每年均可参加一次培训,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①免费培训;②免费职业技能鉴定;③参训学员享受生活补助30元/天,交通补助20元/天。
②初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可申请相应的鉴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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