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被我校正式录取、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档次。以下学生应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含外省)、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含外省),认定为特殊困难档次。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在新学年开学(或新生报到)一个月内完成认定工作。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答案来源于: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生困难认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