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奖学金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当年分配我校的名额,按学生数分配至各学院,各学院等额向学校推荐。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籍在册本科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激励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面约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3%。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当年分配我校的名额,按学生数分配至各学院,各学院等额向学校推荐。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籍在册本科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
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分成4000元/生/年、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三个资助等级,资助总金额不超学校核定指标。资助面约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20%。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范围,并执行高资助标准(4000元/生/年)。
四、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长不超过22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安徽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农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目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个途径:国家开发银行和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可以直接登录“助学贷款系统”在线办理。
(一)国家开发银行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www.csls.***.cn。
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提示:
办理时间:7月15日-9月20日。
办理地点: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其指定受理点。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分行咨询电话:0551-62867921,62867923;
(二)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eloans.***/stu/。
2021年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6月1日-10月20日。
(三)安徽工程大学学生生源地贷款审核工作流程
1.开学后一周内,办理贷款的学生将《农商行贷款回执单》或《国开行受理证明》右上角备注好班级和学号交给辅导员,由学院统一送到校学生处。
2.9月-10月份,校资助管理中心录入验证码进行审核。
3.10月-11月份,银行发放贷款到学校账户,学校核对贷款到账信息。
4.12月份,学校扣除学生学费后将余额打入学生账户(建行卡)(学费已交,贷款总额全部打入学生账户)。
5.有福建省生源地和个别外省生源地贷款回执需要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盖章的,学生直接到学生处(师生活动中心310室)加盖资助管理科的章,然后反馈给银行。
五、安徽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
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由财政实行补偿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以下程序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毕业生本人、就业或服务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3年以上就业协议(录用文件)或劳动合同。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并协助完成“毕业学校财务部门对实际缴纳学费的审核意见”和“毕业学校审核意见”。
2.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3年后,向就业单位递交经高校审核的《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由就业单位对学生服务年限及工作表现进行审核,对符合补偿条件的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退还学生。每年8月底前,由学生本人递交就业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
3.县级教育部门对学生提交《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县级审核汇总表》,于9月底前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汇总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4.省教育厅审核汇总后于10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向省财政厅提出补偿资金申请。省级财政于11月30日前下达补偿资金。
5.县级财政部门收到省级财政经费指标后,根据审核通过的发放明细表,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及时拨付。
六、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需要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填写本人建行卡号,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并提交《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交到学生资助管理科。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退役复学学费减免填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填写本人建行卡号,一式两份,加盖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并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1份,交到学生资助管理科。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一年办理一次,学校每年10月份之前收集汇总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11月底集中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学生处制资助发放表,由财务处将资助金额打入学生填写的本人建行账户。
答案来源于: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生国家层面资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