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如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特大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难以支付全额学费,且未获批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根据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评定,一等减免应缴学费的100%,二等减免应缴学费的70%,三等减免应缴学费的50%。
3.减免学费工作每学年评定一次,一般在每年秋季学期进行。学费减免评定流程和要求:
(1)本人填写《安徽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费减免申请表》(学生处网站下载),出具由乡(镇)政府、城市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损失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和病例等,孤儿学生须提供当地扶贫办的孤儿证明材料);
(2)经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学生处;
(3)在校孤儿学生或孤儿成年学生一律免收学费;其他符合学费减免类型的,由学生处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4)财务处根据学校审批结果直接冲销学生相应金额的学费;
(5)学费减免评定工作一般在每年9月份进行,10月底前完成审定。
答案来源于: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生孤儿一律减免学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