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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7 10:17:00 解决时间:2020-11-12 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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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皖价行费【2000】259 号,安徽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教计【2006】15 号文件执行。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联系方式
(一)招生电话:0558—5598588、5367133(兼传真)、5367131(二)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www.***.cn/zzxx/(三)相关专业所在院系联系方式:1.教育系(小学教育、学前教育):0558-5348221、53482272.中文与传媒系(文化产业管理、汉语言文学):0558-53482413.中药学院(制药工程、中药学):0558-5348222、53481954.生物与食品工程系(生物工程、酿酒工程):0558-30300615.体育系(运动康复):0558-30359566.经济与管理系(物流管理):0558-3035954、30359557.电子与信息工程系(应用统计学、电子商务):0558-30359508.英语系:0558-5348237、3031252
报名
1.高考报名工作按《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3〕46号)执行。2.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报名参加高考。3.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高中新课程毕业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4.市、县(市、区)两级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招生信息标准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制订的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完整的考生电子档案。要组织专门人员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比对校验、确认,并负责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的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并按规定的格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或省考试院另设的专门附加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后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6.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7.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工作在市、县招生委员会统一指导下,由县级(含)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8.体检工作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医生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第7条的相关要求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9.各地体检工作原则上在4月25日前结束,体检结论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书面通知考生,供填报志愿时参考。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向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经同意后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查。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疑义,由本人申请并经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于5月10日报省考试院,省考试院于5月15―17日安排对其进行终检,逾期不予受理。10.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我省指定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关方面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终裁定。11.报考军事、公安类院校(专业)的考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公安部等有关规定执行。12.高等学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13.2014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模式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统考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学科;“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经教育部授权,我省自行命制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科目中的英语试题(不含听力部分)以及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题。14.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表
时间6月7日6月8日9:00―11:30语 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数 学外 语15.语文、数学(文、理)、外语(含听力)各科满分为15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文化课总分的满分值为750分。16.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口试以中学外语课本为内容,采用面试的考察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口试成绩按5、4、3、2、1等级评定,不记入总分,提供给有关高等学校在录取时参考。17.全国统考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下同)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省级统考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18.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和有关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并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省考试院,省考试院接到报告后须立即分别报告省招生委员会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19.考点应设在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经省级招委会批准。各地要积极完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建立健全考生身份验证和作弊防控体系,按照《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施细则》规范操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各级招委、各高校要制订应急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和上报各类突发偶发事件。20.普通高考全部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高考评卷工作在省招委统一领导下由省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高校分别承担相应科目的评卷任务。负责评卷工作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相应工作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和评分细则,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执行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做好评卷教师的遴选工作,确保评卷教师的质量,认真组织对全体评卷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并严格按照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和办法组织实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确保高考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省考试院应加强评卷基地建设,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应做好评卷教师的推荐工作。21.高考成绩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或下载打印,各报名点应提供考生查询打印成绩条件。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至6月27日前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登记查分查卷,由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上报省考试院。查分查卷工作在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查分查卷结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查分查卷范围为主观题部分的错统、漏统、漏改。22.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统一的信息标准及“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本校的安徽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及时报送省考试院。省考试院负责依据由教育部备案分送的招生来源计划,与各有关高等学校核对分专业计划及其说明,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分送和统一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23.经教育部核准备案且已安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符合有关规定的协议书,严禁假定向或利用定向就业招生向考生收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应面向全省招生。24.高等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必须经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高等学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高等学校须于4月1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高校主管部门对所属高等学校招生章程进行审核、备案。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方能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5.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我省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有关高校制订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26.省考试院向社会及考生公布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的网址。27.文理科志愿设置:文理科录取分提前批(含本科和高职)、第一批本科院校(重点院校及参加该批次录取的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民办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共5个批次。各批均设置“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根据院校的未完成计划进行“征集志愿”投档,计划仍未完成则进行降分投档。提前批本科院校分为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含公安现役)、政法、免费师范生和其他共5类,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和免费师范生两类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三所院校平行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该批次其他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4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的提前批次志愿只可选报一类,多选视为无效志愿。第一至三批本科院校的“平行志愿”均包含A、B、C、D四所院校;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的“平行志愿”包含A、B、C、D、E、F六所院校。第一、二批本科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第三批本科和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及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时,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也可以据此计划填报“降分征集志愿”,作为批次线上未完生计划院校降分投档的备档。“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志愿(其中第四批设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进行逐分降分投档。八、录取九、信息公开公示十、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十一、组织管理十二、附则28.文理科特殊类招生的志愿设置:自主选拔录取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生设1个院校志愿。29.艺术类志愿设置:(1)艺术类分六个批次:第一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包括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和普通文理科参加我省一本批次录取的省外院校;第二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专业;第三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除第一批院校外的其它院校,其中包括省外普通院校校考、省属院校校考、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校考;第四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第五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第六批,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2)第一批、第三批和第六批均设1个院校志愿。其中,第三批本科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面向达线合格考生征集志愿,本批次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3)第二批、第四批和第五批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均包含A、B、C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不设专业志愿。30.体育类志愿设置:(1)体育类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本科(含独立学院、民办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2)体育类本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高职(专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B、C、D 四所院校,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征集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不设专业志愿。(3)体育类校考单招专业单设1个院校志愿,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单独投档录取。31.网上志愿填报工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进行。志愿填报时间:文理科提前批次、自主选拔录取的院校和艺术、体育类院校为6月26―27日;文理科第一、二、三批本科院校为6月29至7月1日;文理科高职(专科)院校为7月3―6日。网上志愿填报办法另文规定。32.考生应在认真阅读并知晓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招生有关规定后,选择报考学校及专业志愿。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具备视频监控和网上巡查条件的地点上网填报,所填内容应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所填志愿信息确定上传后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打印,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生本人对不按时签字确认和由他人代为签字确认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33.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科目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按适当比例确定各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34.普通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考试院组织实施。35.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一标准,择优录取。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应届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每科目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每个方面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被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二批次以上院校录取;2009届及以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参考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或原高中毕业会考成绩,纳入考生电子档案;社会考生仍参照原有录取办法,鼓励社会考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艺术、体育类及特殊类型招生的应届考生必须参加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但录取时可以不设置等级要求。在已投档的考生中,高等学校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层次高的考生。36.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8月中旬结束,具体录取日程安排另行制订。37.文史、理工类投档程序及办法。(1)确定投档比例:部属及省外地方所属在皖招生的一本、二本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1.05的比例确定,三本、高职(专科)院校按不超过1:1.1的比例确定;省属院校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2)预投档:每轮次正式投档前2天,省考试院按既定投档比例进行预投档。预投档是为了让高校了解本校的生源情况,并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考试院反馈意见,调整投档比例和计划,形生院校的投档线(投档考生名次)。(3)平行志愿投档:根据高校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首先对考生按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再逐个对考生志愿从A院校到D(F)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同一学校并列名次全部投档。(4)征集志愿投档:“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院校追加计划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投档办法与平行志愿相同。(5)降分投档:①一般性降分:“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对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降分进行投档。大降分幅度为20分。②政策性降分: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在批次线上完不成计划,可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其中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为80分,专科为60分,民族班为40分)降分投档。③定向就业招生,在批次线上不能完生计划的,可在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对考生平行志愿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不含专业服从)。政策性降分投档比例均按1:1执行。(6)特殊类型招生投档:①民族院校按其招收少数民族和汉族考生类别,招生计划单列,分设2个院校代码,分别进行投档。②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招生,由招生院校提前报送拟录名单,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生按考生志愿,分别于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后单独投档录取。自主选拔录取在提前批后一天单独投档录取。38.艺术、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考生综合分投档,投档程序及办法另文规定。39.高等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各高校和省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讯畅通。40.高等学校和省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等学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对退档考生的退档理由须详细注明,同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考试院负责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41.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要按照我省考试院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且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等学校,省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等学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等学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42.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要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我省志愿设置情况并结合本校实际,制订科学合理的录取办法,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平等对待各志愿的考生。43.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44.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者,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考生;(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考生。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2)烈士子女。47.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4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认可和录取。(1)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2)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49.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50.第45条、48条涉及体育政策加分的规定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考生报考当年须经测试认定达到相应运动员技术等级要求。同时符合第45―48条有关情形的考生,省考试院投档时只能取其中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不予累加。凡符合第45―48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请、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后将符合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名单汇总于2月1日前上报省考试院备案,逾期不予受理。51.高等学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经省考试院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等学校正式录取的依据。考生可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和安徽教育网(www.ahedu.gov.cn)以及高等学校所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52.已录取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单位(中学)统一寄送有关高等学校。53.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54.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等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高等学校根据经省考试院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等学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我省考生名单(含考生号)进行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传报我省考试院。55.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省考试院负责公布我省有关招生政策、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本省统考各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高校未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公示本地区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各市、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分别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区、本校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高校在其网站上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公示取得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56.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结果、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省考试院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市、县级招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57.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中学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58.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59.对招生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其他人员在在招生录取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由违规行为人员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招生工作人员资格、撤销招生工作职务、调离现工作岗位等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0.对在考试、录取过程中违反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严重违背招生诚信、破坏招生秩序的高校或高级中等学校,由教育部或经教育部授权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章的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取消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负责人将追究其领导责任。严重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应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61.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健全高考安全保密工作管理责任制。市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辖区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逐级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高度重视考试队伍建设,结合当前考试安全保密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加强对涉考工作人员的全覆盖式教育培训,重点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要加强面向广大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采取灵活多样和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教育和引导考生信守承诺,诚信考试,拒绝和抵制考试中的违纪、舞弊及违法等行为。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身份验证系统、防控作弊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应急处置系统,提升考试实时监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进一步强化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将考前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与日常清理整顿工作相结合,严厉打击有组织考试舞弊行为及涉考违法犯罪活动。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考试中的违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62.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管理,全面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系统化建设,把阳光工程的精神、要求和内涵切实融入到高校招生日常管理和运作之中。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做到“十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2014年要重点加强对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民族班、民族预科班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录取要求、录取结果的全部公示。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秉公办事,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切实做好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信息采集、考试、评卷、统分、录取以及试卷答卷的安全保密等各环节的工作。63.高校要成立由校长和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对本校录取工作的管理,培训技术人员,添置必要的设备,保证网上录取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十公开”、“六不准”规定,自觉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要加强综合治理高校招生环境,坚决制止和有效打击各种非法招生和招生录取欺诈行为,确保招生录取公正、有序。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假通知书诈骗或伪造考生档案冒名顶替入学,构筑招生录取全过程防范体系。各高校要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6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加强作风建设和职能转变,以考生为本,着力解决考生和社会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广大考生的能力。各地要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的工作预案,做好对地震、暴雨、洪水及其次生灾害和疫病的应急防范工作;考试期间,要积极创造条件,营造温馨考试环境,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热情关爱弱势群体考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高校招生监督监察,严格落实高校招生责任追究办法。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和人员,依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和省纪委、省招委、省教育厅、省监察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实行相应行政和纪律处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高校将予以下年度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的处理,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高校或中学,不仅要取消其相关招生或推荐资格,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擅自招收的、未经省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等违规录取的考生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调查核实,坚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校的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65.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口招生及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少年班招生,以及高等学校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籍学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招生办法,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66.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军事、公安院校和为军队培养的国防生招生按相关规定执行。67.认真组织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其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2号)要求另行制定。68.本实施意见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计划数专业范围学制学费备注学前教育200(含单列10名)不限制二年3500师范小学教育150(含单列8名)不限制二年3500师范文化产业管理140(含单列7名)不限制二年3500非师范生物工程180(含单列8名)不限制二年3900非师范酿酒工程180(含单列9名)不限制二年3900非师范制药工程140(含单列7名)不限制二年3900非师范中药学180(含单列8名)不限制二年4290非师范汉语言文学200(含单列10名)不限制二年3500非师范运动康复120(含单列6名)不限制二年3850非师范物流管理130(含单列7名)不限制二年3500非师范电子商务50(含单列3名)不限制二年3500非师范应用统计学50(含单列3名)不限制二年3900非师范商务英语90(含单列5名)不限制二年3500非师范注:①表中单列计划是退役士兵数(含免试),执行皖征[2020]7 号文件规定的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且不低于学校总体录取率,如果退役士兵单列计划不能足额完成,则将计划空余名额调至相同专业;②表中学费标准暂按照皖价行费字〔1999〕240 号、皖价行费〔2000〕259 号、教计〔2006〕15 号文件收,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省级部门核准的新收费标准执行。
学校概况
亳州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首批优秀旅游城市”、首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全国十大“一带一路国际健康旅游目的地”、全国“四大药都”之首——安徽亳州。这里文脉悠长,人文荟萃,老子、庄子、曹操、华佗、花木兰、陈抟等一批圣哲先贤诞生于此,具有3700多年历史的亳州成为彪炳史册、泽被中华的道家文化、中医药文化的发祥地。  学校始于1909年创办的蒙城师资讲习所,1952年设置蒙城师范学校,200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升格为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升格为亳州学院。  学校现占地面积925亩,在校生近8000人。设中药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系、生物与食品工程系、经济与管理系、教育系、中文与传媒系、外语系、美术系、音乐系、体育系、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1个教学院系。现有22个本科专业,34个专科专业;专任教师417人,其中教授53人、副教授106人,专任教师中博士46人。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特色化”办学定位,以中药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旅游管理类、教育学类等专业为特色,形成了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交叉融合,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医学、教育学、艺术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围绕建设充满活力、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目标,积极推进转型发展、发展、创新发展和服务发展,努力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大力推进学科专业建设。投资近1亿元建设制药、酿酒、中药苗组培、电子与信息、设计与传媒、物流、经济与金融、旅游、教师教育等实验实训中心,共有实验、实训室160多个,满足各专业实验实训教学需要。  学校广泛开展校地、校企、校政、校校合作,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开展协同创新,推进产教学研一体化,促进工学结合、产教融合,打造融实习实训、就业与一体的合作平台。学院与立陶宛维尔纽斯大学、菲律宾德拉萨大学、泰国博仁大学、韩国汉拿大学、韩国又松大学、台湾元培医事科技大学、台湾敏慧医护管理专科学校等建立了友好合作院校关系,开展合作办学。学院与北京甲骨文公司、京师国际教育集团、上海昌硕集团、广东安东物流等30多家“北上广”、“长三角”、“珠三角”企业合作,开展实质性的订单式人才培养;与古井集团、华佗国药、广印堂药业等本地知名企业合作建立了71个校外实习实训就业基地。与新加坡金日教育产业集团合作,每年选拔优秀毕业生赴新加坡就业。 学校大力传承地方优秀传统文化,注重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综合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安徽省亳文化研究基地与“亳文化研究中心”平台,积极打造“亳文化”特色品牌,推动传统文化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社区活动。建成占地1000平方米的亳文化馆,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亳州博大、厚重、悠久的历史文化,成为师生和社会人士了解亳文化的重要窗口。学生课余生活丰富,学院现有《鸽子》文学社、五禽戏健身协会、“芍花”女子合唱团、篮球部落等各级各类学生社团40多个,充分发挥第二课堂作用,形成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互相促进、健康学习、快乐学习的育人模式。  近五年,学生参加学科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奖励20多人次,省级奖励300多人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左右。毕业生在各行各业的优秀表现,获得了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为学校赢得了良好社会声誉。
专科专业介绍
中药学院(0558-5348222、3035951)(一)药品质量与安全(华佗国药班)1.培养目标:培养掌握药品质量检测所必须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能够在药品生产、经营、管理等部门从事药品质量检测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2.主修课程:生药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化学、仪器分析技术、药理学、药物制剂技术、中药提取与分离技术、中药制剂检验技术、药物制剂检验技术、药品质量管理技术、药事管理学、药品质量管理技术等。3.学制:三年教育系(0558-5348221、5348227)(一)学前教育(学生入学后可在A、 之间自由选择)A.学前教育(早教方向)(本专业按“学前+早教双专多能”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为京师前程国际教育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订单班,企业另收取3年专项培养费用(5000元/年),逐年收取)1.培养目标:培养掌握早期教育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学前教育实践能力,掌握现代丰富的早教基础知识和国际特色早教理论,具备专业的早教能力,拥有高尚师德的高素质实用型儿童早期教育人才。2.主要课程:婴幼儿心理学、婴幼儿教育学、0-3岁儿童保健与营养、0-3岁儿童教养、0-3岁儿童语言与交往、0-3儿童动作发展与训练、0-3婴幼儿保健护理、0-3婴幼儿智力开发与训练、学前儿童语言教育活动指导、学前儿童科学教育活动指导、学前儿童社会教育活动指导、学前儿童健康教育活动指导、学前儿童艺术教育活动指导、学前教育概论、幼儿发展与学习、幼儿游戏理论与指导、声乐、钢琴、舞蹈、美术、手工、蒙台梭利教育、亲子教育、感觉统合教育、奥尔夫音乐教育等。3.学制:三年 .学前教育1.培养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先进的幼儿教育理念,掌握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保育能力、活动设计与组织能力、反思与自我发展等能力,善于沟通与合作、勇于创新、身心健康的能胜任各类学前教育机构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的幼儿教师。2.主要课程:学前教育概论、幼儿发展与学习、学前儿童语言教育活动指导、学前儿童科学教育活动指导、学前儿童社会教育活动指导、学前儿童健康教育活动指导、学前儿童艺术教育活动指导、幼儿游戏理论与指导、声乐、钢琴、舞蹈、美术、手工等。3.学制:三年(二)小学教育1.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较强的适应能力、实践能力和发展潜力,学有专长,胜任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的新型教育工作者。2.主修课程:①小学教育(文):小学教育概论、小学儿童学习与发展、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写作、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儿童文学、文艺概论、中外文明史等。②小学教育(理):小学教育概论、小学儿童学习与发展、现代教育技术应用、高等数学、空间解析几何、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小学数学教育与活动指导、自然科学基础、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设计与指导等。3.学制:三年生物与食品工程系(0558-3030060、0558-3030061)(一)食品生物技术(古井班) 1.培养目标:培养具有食品加工、食品检验、营养保健、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等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生物食品企业、生物技术企业、卫生防疫、商品检验、食品监管等部门,从事食品开发、安全检测、生产组织与管理等岗位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2.主修课程:食品化学、食品微生物学、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加工技术、功能性食品生产与加工、酿酒技术、食品检验技术、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食品机械与设备。 3.学制:三年制(二)药品生物技术(华佗国药班) 1.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扎实的生物技术和药学的基础理论,熟练掌握现代生物技术、生物药品开发与生产、生物药品检测、生物药品管理等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生物技术制药企业生产、管理和销售等环节的工作流程,能够在医药、保健、生物化工等行业从事药物生产与工艺、产品开发、质量检测、经营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2.主修课程:微生物与免疫学、生物化学与生化药品、生物制药工艺学、发酵技术、药学细胞培养技术、生物药物检测技术、生物药物分离纯化技术、药品质量管理技术等。 3.学制:三年中文与传媒系(0558-5348241、5348240)(一)语文教育1.培养目标:培养能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小学语文教学、研究及其他教育岗位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主修课程: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现代汉语、外国文学、儿童文学、基础写作、文艺概论、古代汉语、美学、小学儿童学习与发展、教师书写技能、普通话与教师语言、小学教育概论、小学跨学科教育、小学语文教育与活动指导、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等。 3.学制:三年(二)广告设计与制作(文理兼招)1.培养目标:培养能掌握广告理论知识,具有广告制作和设计的技能,能胜任新闻出版、影视媒体、广告传媒等企事业单位相关工作岗位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2.主修课程:Photo-shop、Corel-Draw、广告策划与创意、标志与字体设计、广告文案、海报设计、包装设计、广告摄影摄像、网络广告设计、广告调查、广告营销等。3.学制:三年经济与管理系(0558-3035954、3035955)(一)会计1.培养目标:培养拥有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熟悉会计基本理论及相关经济管理知识,具备运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操作的技能,胜任出纳、审计、税务、材料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核算、收入和利润核算、总账报表等会计工作岗位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2.主修课程:基础会计、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经济法、纳税统筹、管理会计、审计学等。3.学制:三年(二)旅游管理1.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修养,系统掌握旅游服务与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旅游业务组织、咨询指导、经营开发等旅游管理工作的能力以及导游和旅游翻译能力;能胜任旅行社、酒店经营管理等岗位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2.主修课程: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安徽导游基础知识、导游业务、旅行社经营与开发、中国旅游地理、中外民俗、旅游市场营销、旅游英语、酒店餐饮服务与管理、前厅客房服务与管理、酒店英语。3.学制:三年电子与工程系(0558-3035953、3035952)(一)数学教育 1.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系统掌握数学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有现代教育思想,适应基础教育改革要求的小学数学教育工作者。 2.主修课程: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学实验与建模、小学儿童学习与发展、小学教育概论、小学数学教育与活动指导、小学教育实践指导、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等。 3.学制:三年(二)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电子技术、信息系统和通信技术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能在电子通信领域和行政事业单位从事信息采集、处理与控制及各类电子设备和信息系统的研制、设计、开发、技术管理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专门人才。 2.主干课程:电路分析基础、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信号与系统、C语言程序设计、EDA(电子设计自动化)技术、单片机应用技术、传感器原理及应用、通信原理、电子产品设计与开发项目实施、计算机网络、嵌入式系统设计等。 3.学制:三年(三)计算机应用技术(本专业分A、B、C三个方向,学生入学后可在A、B、C之间自由选择)A.计算机应用技术(JAVA应用开发)1.培养目标: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掌握程序设计、软件开发与测试、web前端应用与系统开发、数据库设计与管理维护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胜任企事业单位应用软件开发相关岗位,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2.主修课程:程序设计基础、数据结构、Web页面设计基础(HTML+CSS)、Web页面设计语言(JavaScript+jquery)、面向对象程序设计(JAVA)、数据库原理与应用、JSP程序设计、J2EE高级应用开发、软件工程(UML工具)、软件测试。3.学制:三年B.计算机应用技术(Oracle大数据分析)为甲骨文(oracle)软件订单班,企业另收取3年专项培养费用(5000元/年),企业先期全额垫付,上岗后从工资中按月返还,企业保证底薪,高薪就业,详情请咨询系部官网。1.培养目标:具有从事计算机数据库维护、设计和开发所必备的相关知识,具备较强的数据库分析、设计和开发的基本能力,能在科研、教育、企事业等单位从事数据库开发、数据分析应用、计算机教学管理等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人才。2.主修课程:Sql语言基础、Linux管理基础、Linux高级管理、Linuxshell编程、COREJAVA高级、JDBC、HTML5/CSS3、JAVAEE企业级开发、框架技术STRUTS、框架技术SPING、安全技术SHRIO、全文检索LUCENE/SOLR、WEB服务、工作流技术JBPM/ACTIVITI、HADOOP、Hbase、Zookeeper、Scala、项目实训、创业指导等。3.学制:三年C.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互联软件开发)为甲骨文(oracle)软件订单班,企业另收取3年专项培养费用(5000元/年),企业先期全额垫付,上岗后从工资中按月返还,企业保证底薪,高薪就业,详情请咨询系部官网。1.培养目标:掌握移动开发的基本理论,具备移动工程师的基本技能,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动手实践能力,综合素质高、创新意识强,适应移动应用开发一线需求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2.主要课程:Linux/Unix操作系统基础、Java语言基础、Java语言程序设计、XML语言基础、面向对象分析设计和统一建模语言OOAD&UML、数据库操作与管理语言SQL、Java数据库编程JDBC、Android基础应用、Android移动应用、Android应用框架、JavaWebServices应用开发、项目实践等。3.学制:三年外语系(0558-3031252、5348237)(一)英语教育 1.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熟练的教学技能,能胜任小学英语等人文社科课程教学的高素质基础教育工作者。 2.主修课程:小学教育概论、小学儿童学习与发展、小学英语教育与活动指导、微格教学、小学英语教学实录与研讨、普通话与教师语言、综合英语、英语视听说、英语口语、英语语音、英语阅读、英语语法、英语写作、英语翻译、英美文化概论、英美文学、教师书写技能、课件制作等。 3.学制:三年(二)商务英语 1.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的英语语言交际能力、扎实商务基础知识和商务实践技能(包括电子商务)的应用型人才。 2.主修课程:综合英语、英语应用文写作、商务阅读、英语口语、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函电、外贸单证、报关实务、西方文化、计算机应用基础、电商操作实务等。 3.学制:三年美术系(0558-5348046、5348026)(一)美术教育1.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美术教育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能力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合格的中小学美术教师。2.主修课程:素描、色彩、国画、设计基础、手工、电脑美术、儿童美术创作与辅导、计算机应用基础、小学教育概论、小学儿童学习与发展等。3.学制:三年(二)环境艺术设计1.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室内环境艺术设计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熟练掌握AUTOCAD、3DMAX等软件操作技能;能从事室内装饰设计、办公环境装饰设计、商业环境设计、展示设计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2.主修课程:工程制图、CAD、3DMax、室内设计、展示设计、商业环境设计、餐饮空间设计等。3.学制:三年(三)艺术设计(分“UI设计”、“VR设计”两个方向)A.艺术设计(UI设计方向):(为安徽万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订单班,企业在第三学年另收取专项培养费用19000元,培养费在上岗后按10个月的薪资平均抵扣,并保证底薪。)1.培养目标:掌握UI设计流程和方法,系统规划并能制作一整套有创意的UI系统设计作品;具备能从事UI系统的开发与设计能力,培养学生团队合作与创新能力。2.主修课程:Photoshop,Illustrator、企业VI、标志设计、编排设计、字体设计、构成设计、网页端和控件设计、控件库和主题icon设计、高级拟真和emoji设计、B端产品网页交互和设计、多平台互动应用设计、移动端产品应用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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