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3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低工资标准,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职工低工资标准。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欧真志在19日召开的发布会上介绍说,这次企业低工资调整,提高幅度适中,全省平均提高18.6%,其中第一类提高18.2%,增加200元;第二类提高19.6%,增加180元;第三类、第四类分别提高17.3%、19.7%,增加140元。
调整后的企业职工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低工资标准均为四个档次,其中广州市执行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3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低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
深圳市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另行制定。
欧真志表示,调整后大部分地区的低工资水平接近或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0%,第一类地区(广州市)的低工资目前为全国高的标准。
提问人的追问 2011-02-20 00:29深圳富士康低工资(底薪)是多少?
团队的补充 2011-02-20 09:34深圳市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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