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人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开通期间(2021年9月28日-10月25日),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 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通过复试并取得《复试合格单》的考生可具备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申报天津大学的资质,由学校及考生双向选择,确定录取与否。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学院会根据招生名额,综合考虑面试情况,将复试合格考生综合排序,划分拟录取批次,按批次先后录取,相同批次内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3. 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采用远程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可参考复试大纲(网址:http://yzb.***.cn/xwzx/tkss_xw/202101/t20210120_319546.htm)复试注意事项请参照(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考生须知http://yzb.***.cn/xwzx/zxxx/202103/t20210317_319814.htm)执行。各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定,所有复试工作必须在2021年10月24日之前完成。若有学院组织线下复试,相关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4. 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 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需在我校研招网(网址:http://yzb.***.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022天津大学推免生篇级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2份;(点击下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