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优秀士兵(士官、学员、义务兵)、四有军人的,每次计3分;获嘉奖的,每次计1.5分。参加重大阅兵或者演习获得荣誉证书的,每次计1分。获得其他奖励及参加各类比武获奖的:军级(武警总队级)及以上的每次计3分;旅级(师级、武警支队级、军校级)的每次计1.5分。如奖励分等级,以上分值对应一等奖(金奖),每降低一个等级相应减1分,低不低于1分。旅级(师级、武警支队级、军校级)以下的奖励,每次计0.5分,多不超过1分。
4.在校和服役期间表现根据考生提供的获奖证书、表彰文件或档案材料(复印件)等材料认定。得分未超过10分的,按实际得分记入综合考察成绩,得分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入综合考查成绩。
2022年枣庄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服役期间表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