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局直公办普通高中中,给予株洲市二中、南方中学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 8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自主招生考核时间统一安排在6 月22 日。自主招生的学校不得跨区域(市州和县域)招生。局直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到本市辖区内各县市和渌口区招生,所有的招生工作必须依照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进行,严格遵守各项招生纪律(具体见本方案“招生要求”)。自主招生录取设定学科成绩(含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原始分,综合I、综合Ⅱ赋分,下同)最低分数线。市二中、南方中学所录取的学生,中考学科成绩排序须在城区(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经开区,下同)中处在前 30。
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改录其他学校。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则按志愿参加后续录取。
各县市、渌口区辖区内的自主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的确定,
由属地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研究决定。
株洲市2022 年局直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实施办法见附件1。
答案来源于:2022年株洲市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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