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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株洲市普通高中株洲市2022年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优惠政策加分统计表

2022年株洲市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株洲市2022年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优惠政策加分统计表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5-17 07:13:23 解决时间:2022-04-25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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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株洲市2022 年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优惠政策加分统计表

附件1

株洲市2022 年局直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株洲市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探索普通高中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创新型人才成长和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株洲市2022 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结合学生优势潜质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2022 年5 月1 日前,根据办学特色提出自主招生申请,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制定招生方案,启动招生程序。

三、招生计划

株洲市二中、南方中学自主招生计划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 8。

四、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科骨干教师、纪检部门以及外聘的相关专家组成的招生工作组,制定 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科学合理确定报名条件。株洲市二中、南方中 学务必在5 月10 日前,将自主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招生。

(二)广泛宣传发动。初、高中学校一定要广泛宣传自主招生政策,宣讲具体实施办法,要明确自主招生与指标生招生、专业

生招生的不同;要明确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学校组织 的自主招生考核,才有自主招生录取资格;要明确获自主招生资格 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科成绩没有达到招生学校自主招生最低 分数线的学生按志愿参加后续录取。

(三)组织学生报名。参加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学生,由学

生本人向高中学校提出申请,每个学生只能报考1 所学校的自主招生。填制报名表后,由就读学校班主任和校长填写推荐意见,再到选择高中学校报名。

(四)考核资格审查。在报名申请阶段,所有申请自主招生

的考生名单、考生提交的成绩以及反映其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竞赛获奖证书等)均须经在读初中学校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公示结果须由在读初中学校校长签字确认。高中学校成立专门的自主招生资格审核专家组,加大对申请学生资格审查力度。招生学校要对自主招生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自

主招生初审入围学生名单,入围学生数与正式录取数的比例不得少于3:1。6 月20 日,招生学校将入围学生名单导入中招系统,并以适当方式告知考生本人。初审入围的学生方可参加自主招生考核。

(五)自主招生考核。招生学校按照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组织考核,并于考核当天将成绩导入到中招系统,同时从系统中打印两份成绩交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盖单位公章,上报名单需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小组所有成员签名)。考核时间统一安排在6 月22 日。

五、自主招生录取

自主招生录取设定学科成绩最低分数线。市二中、南方中学所录取的学生,中考学科成绩排序须在城区处在前 30。

7 月5 日,市教育局中招办对招生学校上报的入选资格学生学科成绩是否达到招生学校自主招生最低分数线进行审核,结合自主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株洲教育网”公布录取名单。已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录取。

六、工作要求

(一)自主招生工作是株洲市中招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探索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需要,普通高中学校应成立由学校领导、招生人员和纪检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初中学校要全面支持该项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录取工作。

(二)各学校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意愿。招生学校要将招收的每个学生详细的选拔过程的原始资料保管存档。

(三)在自主招生的推荐录取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并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学校,市教育局将取消自主招生资格。

(四)市教育局中招办建立自主招生监控评估制度,对学校所录学生进行跟踪调查,对招生效果不好的学校,取消自主招生资格。测试时,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统一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凡出现问题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各县市、渌口区自主招生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八、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

株洲市2022 年局直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根据《株洲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三)坚持指标到校、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计划分配

市教育局将局直优质普通高中(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 50均衡分配到城区各初中,适当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学校倾斜。分配办法为:某初中毕业生参考人数×(某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总数/城区初中毕业生总数)。

指标生计划属于指导性计划,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将纳入到常规招生计划。

三、填报资格

在初中学校初一注册,并在注册学校就读三年,参加株洲市城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四、宣传发动

初中学校于5 月初召开考生及家长大会,宣讲指标生录取实施办法,并在学校醒目处公布政策,确保所有考生和家长了解指标生的招生政策。初中学校须特别强调:2022 年毕业的初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分纳入指标生综合成绩计分。

五、填报志愿

株洲市2022年城区指标生须网上填报志愿,具备填报指标

生资格的考生在6 月1 日-10 日期间,登录株洲教育网(网址: www.zzedu.gov.cn),点击“株洲市2022 年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页面,进入志愿填报系统。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填报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志愿只能填报1 个,考生也可以不填报指标生志愿。已被确定为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其填报的指标生志愿无效。

六、指标生录取

指标生录取设定学科成绩最低分数线。局直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指标生时,株洲市二中、南方中学学科成绩须在城区中考学科成绩排序中处在前 30,株洲市一中、株洲市四中、株洲市八中、株洲市十三中、九方中学学科成绩须在城区中考学科成绩排序中处在前 45。

7 月5 日,确定指标生录取名单。市教育局中招办对符合条件的指标生,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志愿,按“指标生综合成绩”(含学科成绩和综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指标生

录取名单。

7 月6 日,在“株洲教育网”公布指标生录取名单。已被录取的指标生,一律不得放弃指标生录取,网上所填报的专业生志愿、文化生志愿无效,也不再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未被指标生录取的学生,则按志愿参加后续录取。

七、各县市、渌口区指标生确认录取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八、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表:株洲市2022年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分配表

附表

株洲市2022年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分配表

区属

学校名称

一中

二中

四中

八中

十三中

南方

中学

九方

中学

合计

毕业人数

招生计划









50%指标生计划









荷塘区

荷塘外国语学校










景弘中学










十九中(东)










十九中(西)










五中










仙庾中学










株洲市景炎学校










株洲南雅实验中学










芦淞区

白关中学










大京学校










淞南中学










姚家坝中学










株洲市第七中学










株洲市贺家土中学










株洲市淞欣学校










株洲市体育路中学










株洲市外国语学校










株洲市五里墩中学










石峰区

枫叶中学










六中










南方外国语石峰中学










田心中学










天元区

北师大附校初中部










建宁实验中学










雷打石中学










菱溪中学










群丰中学










三门镇中学










天元中学










株木中学










株洲市第二中学初中部










云龙区

龙头铺中学










云田中学










注:具体指标数按招生计划核算后将另附于《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报考指南》中。

附件3

株洲市2022 年局直公办普通高中专业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校特色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设计流程,严格审定结果,确保公平公正;

(二)尊重学生意愿,自主选择学校,自行确定报考项目;

(三)周密组织测试,公开测试结果,学校自主择优录取。

三、招生类别

(一)体育专业包括田径,篮球,足球,其他球类,体育表演(含服饰表演)。

(二)艺术专业包括声乐,西洋乐,民乐,舞蹈,美术(含书法),播音主持。

除本条(一)(二)款所述专业外,任何学校不得增加、修改、设置其他专业。录取时,在上述11 个专业类别范围内,按照各校招生计划,将报考学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后由高到低录取。

四、招生计划

(一)公办普通高中专业生招生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本

校当年招生总计划数的 10。

(二)经市教育局认定,学校建有特色项目基地的,招生计划比例可上浮到不高于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数的 15。

(三)省教育厅认定的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招生比例可上浮到不高于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总数的 45。

上浮指标原则上只能用于招收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认定的报考该校特色项目的考生。本条第二、第三款规定的两项上浮指标,由学校提出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执行。

五、报名条件

(一)就读初中期间,参加地市级及以上的宣传、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艺术展演、比赛、体育竞赛活动获得表彰、奖励、名次的。

(二)参加过其他部门、社会机构组织的,与报名条件(一)

水平相当的比赛、竞赛、展演活动,获得表彰、奖励或者名次的学生,经高中招生学校认定均可报名。具体认定方案由招生学校自行制定。

(三)招生学校的资格审查方案,可以在不违反上述原则的前提下,列出具体报名条件。

六、申报程序

(一)制定方案。申请招收专业生的局直普通公办高中,根据本通知要求,要制定本校《2022年专业生招生办法》,将测试项目、标准等,作为附件一并交市教育局。联系人:杨梅,电话:

22663605,电子邮箱:38943847@***。

(二)审核方案。各招生学校于3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提交

《2022年专业生招生办法》。4月9日前,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审核。

(三)公示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各招生学校向社会发布《2022年专业生招生办法》。市教育局收集汇编城区高中

学校的《2022年专业生招生办法》,发放至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召开考生及家长大会,宣传专业生招生办法。

七、测试组织

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先到高中学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后的学生方可网上报名,方可参加对应学校的专业生测试。

(一)资格审查

考生按高中学校要求和时间提交资格审核资料。审查资料主要包括:

1. 学生本人的基本情况证明,如学籍证明、户口证明等;

2. 获奖或者参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 考生2 张1 寸免冠标准近照。

普通高中学校要在资格审查时现场通知考生是否获得本校招生资格,要通知、指导考生、家长网上报名参加测试。

5 月10 日前,各普通高中学校将资格审核合格的学生名单统一导入中招系统,并以适当方式告知考生本人。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5 月12 日8:00 至5 月17 日18:00。

2.报名流程

(1) 登录系统。登录株洲教育网点击“株洲市2022 年普通高中专业生测试报名系统”,输入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登录。

(2) 修改密码。修改初始密码,考生必须牢记修改的密码,并严格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 完善信息。填写手机号码等信息。(此手机号码用于忘记密码时接收验证码和招生录取时的联系方式。)

(4) 报名测试。考生在资格审核合格的学校中,根据招生学校确定的考试时间,自行选择1-2 所学校参加专业测试。每个

学校限报1个专业。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填报的学校。报名截止后,考生可查看填报的学校,但不能再修改填报学校。

市教育局中招办对考生报名信息严格保密,不接受任何修改和查询。

(三)测试时间

专业生考试时间统一为5 月21 日-22 日。任何高中招生学校不得提前或推迟考试。

(四)测试内容

所有专业考试成绩满分均为300分,考试内容及分值要求如

下:

1. 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300 分,其中主专业占240 分,

视唱、练耳各占30分。

(1) 声乐类包括通俗、民族美声两类,声乐主专业考试方式为现场演唱,按照规定的调完整背谱背词演唱歌曲1 首。

(2) 器乐类包括民族乐器、西洋乐器两类。器乐主专业考试方式为现场演奏,考生演奏乐曲1 首,每位考生须采用无伴奏形式背谱演奏。

(3) 视唱曲为C 调的五线谱或简谱一条,谱式任选;练耳为单音、音程、和弦、音组或旋律的听音模唱,节奏模击两类。

2. 舞蹈类专业成绩满分为300 分。以现场表演方式进行考

试,其中剧目表演占120 分,剧目风格包括古典舞、现代或当代

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等专业舞种类。基本功占135 分,基本功考软开度技术技巧,技巧包含必考与选考两项。乐理练耳知识占45 分,包括节奏模仿等。

3. 美术类(含书法)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300 分。其中美术

考试项目有素描、速写、色彩等3 项。素描考试占110 分,考试内容为静物照片写生,考试时需提供A4 纸彩色高清静物照片一幅,人手一份,考试时间150 分钟。速写考试占80 分,内容为人物照片写生,考试时需提供A4 纸彩色高清人物照片一幅,人手一份,考试时间30 分钟。色彩考试占110 分,考试内容为静物照片写生,考试时需提供A4 纸彩色高清静物照片一幅,人手一份,考试时间150 分钟。书法考试项目包括:楷书或隶书临摹

(满分90 分,考试时间60 分钟),考生根据试题所提供的范本

复印件在考点提供的横向对开(斗方)四尺宣纸上临摹,字数30 字左右;行书临摹(满分90 分,考试时间60 分钟),考生根据试题所提供的范本复印件在考点提供的横向对开(斗方)四尺宣纸上临摹,字数40 字左右;书法创作(满分120 分,考试时

间90 分钟),提供七言绝句诗一首,考生在楷书、隶书、篆书、行书、草书中任选一种书体在考点提供的四尺宣纸竖对开(四尺条幅)上创作。

4. 播音主持专业考试成绩满分300 分,采取笔试、现场目测和现场表演结合的方式考试。笔试含普通话基础知识及其综合运用,占50 分;现场目测100 分,含形象气质与才艺展示,其中形象气

质上镜60 分,自我介绍10 分,才艺30 分;现场表演着重于对语言能力与主持潜质的考察,150 分,其中自备作品朗诵50 分,新闻播读40 分,即兴评述60 分。

5. 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300 分。田径、球类考试项目

分为身体素质项目、专项项目两部分,身体素质项目总分100 分,

100米跑为必测项目,另外由学校确定1-2项测试项目;专项项

目总分200 分,测试2-3 项。体育表演(含服饰表演)包括形体测量与观察、现场表演,具体测试内容与要求由各招生学校参考高校专业生招生考试,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自行制定。

(五)测试要求

1. 专业生测试评委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所有考试评委(含评卷评委)不得由本校教师(包括聘用教师)和培训机

构教师担任。各学校在测试前一天确定测试(评卷)评委名单,由学校纪检工作人员通知评委,并将评委名单抄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备案。

2. 各校选定专业生考试有关工作人员后,将参与考试工作人员名单报学校纪委审查备案,并召开专题培训会议,签订保密廉洁责任书。评委及考试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 凡是能够现场打分的,必须当场打分,现场向考生亮分后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美术(含书法)评卷时,必须封订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招生学校必须在专业考试结束后的3天内,通过适当形式,向家长、考生、社会公示所有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的成绩。

4. 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评委透露姓名、学校等信息,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所有考试、评卷必须全程录音录像,视频资料保留90 天。试卷封存后保留120 天。 5.凡需要命题的,由学校提出命题基本要求,学校纪检部门

负责同志负责遴选外地命题人员命题、制卷;考试前1 天由纪检工作人员运回、保管,考试当天当场拆封。命题、制卷、运输、保管等环节基本要求与文化中考要求一致。

6.高中招生学校于5月22日17点前将所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分别报市教育局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同时将成绩导入中招系统。由市教育局会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审核考

试成绩。5月27日前,招生学校将审核后的专业成绩以适当方式告知考生本人。

(六)录取方式

1. 志愿填报。专业考生必须在志愿系统中填报对应学校的专业生志愿,才能参加该校的专业生录取。志愿填报时间为6 月

1-10 日;考生根据专业成绩,可以选择填报2 个专业生志愿。专业生志愿填报必须与参加专业考试的学校一致。

2. 录取方式。设立专业生录取批次,实行网上录取,录取时

间为7 月9-10 日。局直属公办普通高中专业生志愿设置为“一个批次、两个志愿”。录取时按照“成绩排序、志愿优先”的原则。“成绩排序”是指将填报了同一个普通高中学校、同一个专业类别的考生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志愿优先”指所有填报了某校某专业志愿的所有学生中,如果某考生两所学校都入围了,在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学校。

3. 分数组成。依据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分方式为

专业成绩×70 +文化学科成绩×30 。体育专业生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中的身心健康维度必须为B 及以上等第;艺术专业生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中的艺术素养维度必须为B 及以上等第。设置文化学科最低要求:文化学科(指语文、数学、英语、综合Ⅰ、综合Ⅱ)成绩在D 等以上(含D 等)等第。专业生录取后,不再参加后续录取;未达到专业生录取要求的学生,则按志愿参加后续录取。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要加强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招生负责人和纪检干部组成。要加大宣传发动的力度,初中学校要利用班(校)会和家长会等形式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家长和学生。各县市专业生招生要参照本通知的精神,周密制定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规范程序,把握标准。招生学校要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等,确保专业生质量。学校在考试过程

中,要严格控制标准,不得逾越学校自行制定、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2022 年专业生招生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市教育局将对专业生招生情况

进行督查,对学校所录学生进行跟踪调查。测试时,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统一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对专业生招生效 果不好的学校,削减其下年度招生计划。凡通过专业生招考录取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只能以所报考专业作为发展方向。凡出现问题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4

综合Ⅰ赋分对照表

等级

A 等(占比 25)

  等(占比 32)

A1

A2

A3

A4

A5

A6

A7

A8

A9

B1

B2

B3

B4

B5

B6

赋分

200

196

192

188

184

180

176

172

168

164

160

156

152

148

144

人数占比

( )

1

2

2

3

3

3

3

4

4

5

5

5

6

6

5

等级

C 等(占比 24)

D 等(占比 10)


C1

C2

C3

C4

C5

C6

D1

D2

D3

D4

D5

赋分

140

136

132

128

124

120

116

112

108

104

100

人数占比

( )

5

5

4

4

3

3

3

2

2

2

1

综合Ⅱ赋分对照表

等级

A 等(占比 25)

  等(占比 32)

A1

A2

A3

A4

A5

A6

A7

A8

A9

B1

B2

B3

B4

B5

B6

赋分

150

146

142

138

134

130

126

122

118

114

110

106

102

98

94

人数占比

( )

1

2

2

3

3

3

3

4

4

5

5

5

6

6

5

等级

C 等(占比 24)

D 等(占比 10)


C1

C2

C3

C4

C5

C6

D1

D2

D3

D4

D5

赋分

90

86

82

78

74

70

66

62

58

54

50

人数占比

( )

5

5

4

4

3

3

3

2

2

2

1

附件5

株洲市少数民族考生普通高中招生优惠政策资格审核表

县(市、区):填表时间 : 年月 日

姓名





民族


照片

曾用名


初中学校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父亲姓名





工作单位


户口所在地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母亲姓名





工作单位


户口所在地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何时因何理由确定为少数民族


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盖章


区教育局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盖章

市民族工作部门审核意见

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盖章

经办人(签名)盖章

年月




填表说明:此表一式两份,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盖章后交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在5 月25 日前统一上交市民政工作部门进行集中审核,市民族工作部门审核后由区教育局交市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审核盖章后,由初中学校6 月1 日-5 日在校内公示后,在6 月10 日前统一导入中招系统。

株洲市军人子女就读普通高中优待审核表

军人子女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初中毕业

学校


户籍所在地


全国学籍


身份证号码


家庭详细

住址


军人

基本情况

军人姓名


性别


联系方式


部队驻地


部队职务级别


军官证号


军人配偶基本情况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家庭详细

住址


优待条件

(在符合条件类型方框内打

√,每人仅选一项)

¨ 1 类,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

¨ 2 类,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 3 类,平时荣立三等功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的现役军人子女;

¨ 其他类型军人子女

本人就读

申请


军人所在团级单位政治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株洲市军分区政治部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1.申请时需提供父母军官证(警官证、士官证、士兵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需提供获奖证书。上述材料于每年4 月25 日前交株洲市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原件备审,全套复印件备查。

2. 此表一式三份,交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各一份。

3. 此表每年5 月15 日前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统一交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后,由初中学校6月1日-5日在校内公示后,在6月10日前统一导入中招系统。

株洲市台湾省籍考生普通高中招生优惠政策资格审核表

县(市、区):填表时间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照片

曾用名


初中学校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家长情况

父亲姓名


工作单位


户口所在地


母亲姓名


工作单位


户口所在地


何时因何理由确定为台湾籍


市台办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

区教育局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

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此表一式两份,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初中学校6月1日-5日在校内公

示后,在6月10日前统一导入中招系统。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附后。

株洲市“三侨”考生普通高中招生优惠政策资格审核表

县(市、区):填表时间 :年月日


出生年月


性别


民族


照片

曾用名


初中学校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居住地


何时从何地回国就读


考生家长情况

父亲姓名


单位及职务


何时从何地回国或现定居国


母亲姓名


单位及职务


何时从何地回国

或现定居国


责任承诺

我们已熟知国家、省、市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对不符合有关规定,弄虚作假骗取“三侨”考生身份加分的,一律取消优惠政策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以上填报内容及提供审核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 愿承担一切后果。

考生签字:家长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区教育局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盖章

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盖章

填表说明:此表一式两份,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初中学校6 月1 日-5 日在校内公

示后,在6月10日前统一导入中招系统。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附后。

株洲市教育局中招办制

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普通高中申请表

县(市、区):填表时间 :年月日

家长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认定年份


分类层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毕业院校、院(系)


专业技术职称


工作单位


职务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户口所在地


学生基本情况

姓名


初中学校


性别


与高层次

人才关系


身份证号码


拟就读学校

1.

市平台学籍号


2.

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

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 “分类层次”是指根据“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确定的“A 类、 类、C 类、D类、E 类”,高层次人才分类层次由人社部门确认并审核。

2. 此表一式两份,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初中学校6 月1 日-5 日在校内公示

后,在6月10日前统一导入中招系统。

附件6

株洲市2022 年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优惠政策加分统计表

区:(盖章)学校名称:(盖章)填报人:填报时间:

序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性别

加分项目或优惠项目
























































填表说明:

1. 在加分项目栏目填写加分原因(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军人子女; 高层次人才子女A、B、C、D、E 类)。

2.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取最高加分项目,不重复计算。

3. 享有优惠政策资格学生名单、加分项目在学校公示不少于5 天。

株洲市教育局中招办制

本文来源与版权所有:株洲市招生考试

答案来源于:2022年株洲市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2-04-25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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