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加强领导。市、各市县区教育局和高中学校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和录取工作,严格按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确保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对招生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直属普通高中学校4 月10 日前将招生方案及招生安排报市教育局中招办
审核;各县市、渌口区教育局在4 月25 日前将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时间安排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
(二)规范招生宣传。局直普通高中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必须按程序报市教育局审核,各县市、渌口区内的普通高中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按程序报县市、渌口区教育局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能向媒体或社会发布。
(三)严守招生纪律
严禁招生学校虚假宣传、诋毁其他学校。
严禁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招生学校不得向初中学校送礼请吃,初中学校不得接受与招生有关的宴请和馈赠。
严禁招生学校组织未经许可的任何招生考试,严禁招生学校在招生咨询中划定预估录取分数线,严禁作出任何录取承诺,严禁收取预录费,严禁与考生家长签订任何形式的入学协议或发放预录通知书。
严禁初中学校干涉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不得强迫、限制、诱导或代替学生选择志愿;各初中学校须严格标准、客观公正地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严禁招生学校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在自主招生、专业生招生等重点环节徇私舞弊,违规录取。
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物价局审批文件收取学费,坚决查处违规、变相收费行为。
(四)加强招生监督。根据《株洲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
招生行为专项督查治理工作方案》(株教办发〔2014〕3 号)等文件精神,市教育局按督学责任区成立督查组,落实督学督政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设立举报电话,督导室22663756,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22660118 ,基础教育科22663747,民办教育科22663621。
答案来源于:2022年株洲市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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