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所有面试形式的专业招生过程中,主考官均有权打断演奏。
3.报名及考试期间学校公布的各类“日程”“须知”“规定”等相关安排及要求,考生必须认真阅 读并遵守,否则后果自负。
4. 考生进入现场考场, 必须佩带准考证, 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违者取消考试资 格。
5.考生参加现场类考试,应按要求提前到达考场,凡按顺序依次考试的科目,若本考场本单元考试 结束时仍未到场,无论何种原因均视为弃考;凡集体同时答卷考试的科目,开考后迟到 15 分钟及以上者, 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该科目考试资格。
6.表演类考试中(含初试及复试),若考生的考试曲目与简章要求不符,则本场考试成绩为不合格。 考试曲目一经网上提交,不得更改。
7. 凡发现在招生及入学过程中有作弊、 作假、舞弊以及任何违反规定者, 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考试 或培训资格。
8. 凡考入我校附小的学生,须保留原校学籍,以保证小学毕业时办理升学所需各项手续完备。
9.附小学生完成培训课程后,可报考我校或其它音乐学院附中, 未被音乐学院附中录取者, 本校不 承担其任何后续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学生自行联系就读普通中学。
10.有兼报专业者,如同时达到两个专业的录取标准,按主报专业录取。
11.入学后表演专业主科教学实行双选制(教师与学生之间),同时对教师指导学生数量有限定。 12.招生考试相关问题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 010-87680852、010-87680853 电子邮件信息答疑咨询 fuzhongzhaoban@*** 13.本简章解释权归属中央音乐学院附中。
录像要求
一、 总体要求
二、 具体要求
录像视频文件内容含两大项:( 1)身份证特写开始, 再至考生正面脸部特写, 考生按顺序报出 1.考 生姓名、2.报考年级、 3.报考专业;(2)自报考试曲目、演奏(唱),采取报一曲奏(唱)一曲的方式。 以上两大项内容必须录制在一个视频文件中。
各专业考试内容与要求
钢琴
初试:
A.一首练习曲
选自车尔尼《练习曲 Op.740》以上程度
B.一首复调作品
选自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平均律钢琴曲集》(如作品含前奏曲和赋格,只需演奏赋格部分)。
复试:
A. 一首练习曲
(选曲不能与初试所选曲目重复)
B.一首乐曲
(中外乐曲均可)
C. 一首古典奏鸣曲的一个快板乐章
(选自海顿、莫扎特、克列门蒂、贝多芬早期作品)
加试现场演奏一首初试时视频录制的练习曲
小提琴
初试:
A.一首同一调性的单音音阶与琶音(七组琶音),三、六、八度双音
B.一首练习曲
C.一首具有一定程度的技巧性乐曲
复试:
A.一首练习曲(不得与初试相同)
B.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加华彩)或第三乐章
注:主报小提琴专业考生可兼报考中提琴专业
中提琴
初试:
A.同一调性三个八度的音阶,包括单音音阶、七组琶音
B. 一首双音练习曲
C. 任选一首巴赫无伴奏组曲的一个乐章 复试:
A. 练习曲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单双不限)
B. 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如有华彩片段必须演奏)
注:小提琴专业考生可兼报考中提琴专业(考试曲目参考小提琴曲目要求)
大提琴
初试:
A.同一调性的三个八度(含)或以上音阶与琶音(必须包括主和弦原位、四六和弦) B.练习曲一首
C.乐曲一首(中、外乐曲或奏鸣曲一个乐章均可, 可选巴赫无伴奏六首组曲的其中一段, 如前奏曲、 阿拉曼德等,不包括协奏曲)
复试:
A.练习曲一首 (不得与初试相同)
B.协奏曲一个乐章(如含华彩必须演奏)或柴可夫斯基洛可可主题变奏曲
古典吉他
初试:
A.练习曲一首
B. 自选乐曲一首,时长不低于 3 分钟,不超过 6 分钟
复试:
A.巴赫小提琴组曲、大提琴组曲、琉特琴组曲中任选其中一首(例如: BWV1006 前奏曲, BWV995 前 奏曲, BWV998 赋格等);
B. 自选乐曲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相同,时长不低于 4 分钟,不超过 8 分钟
竖琴
初试
A.练习曲一首(需选自鲍克萨或波塞利)
B. 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
A.练习曲一首(需选自鲍克萨或波塞利)
B. 自选乐曲一首
注:复试练习曲及乐曲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
管乐 (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
初试:
A.演奏大小调音阶各一条,分别用连线和吐音演奏(音阶、琶音、分解和弦)
B.演奏练习曲一首
C.演奏乐曲一首(不少于一个乐章)
复试:
A.演奏乐曲一首(不少于一个乐章,可以同初试曲目)
B.演唱歌曲一首或演奏其他乐器乐曲一首
中国乐器演奏
初试:
演奏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
演奏自选乐曲二首
(第一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第二首可重复初试曲目)
体格检查
凡拟录取的考生, 按照学校要求的项目 自行在当地进行体检,按要求的时间邮寄体检报告到学校招办。 附件:《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生承诺书》(模板)
附件:
1.《2022 年中央音乐学院附中、附小招生(港澳台、外籍考生)考试各专业录像景别参考图例》 2.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生承诺书》(模板)
1.视频文件必须使用手机进行录制。录制文件的格式必须是 MOV 或 MP4 格式。录制环境应相对安静, 光线能保证看清楚考生面部。录制演奏(唱) 过程不得移动镜头和变换焦距, 必须采用同期声录制方式。 为保证正常播放及公平性,严禁使用高于 1080p HD,30fps 的格式录制视频。不允许使用各类外接设备 (如麦克风、扬声器), 不允许对视频文件进行剪辑、编辑或美化。
2. 所有录像曲目必须按照招生简章的曲目顺序录制, 不得自行改变顺序。一个视频文件所包含的内 容必须一次性连续录制完成,每项内容或曲目之间考生可略作停顿。录像画面中不允出现与考试无关的 人员。
3.凡违反以上视频录制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初试资格。
4.录制时要求从考生身份证特写开始, 再至考生正面脸部特写, 考生按顺序报出 1.考生姓名、 2. 报 考年级、3. 报考专业, 之后拍摄画面拉至全景或考生后退, 令镜头覆盖考生全身, 开始演奏演唱。必须 使用手机后置摄像头录制, 背景光线适中(不要逆光), 音质画面应保持清晰稳定, 将考生全貌完整展现。 录制时的距离、角度及横竖屏选择参照附件《2022 年中央音乐学院附中、附小招生(港澳台、外籍考生) 考试各专业录像景别参考图例》。 注: 身份证件的选择, 港澳地区考生使用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和; 台湾地区考生使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如: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外籍考生使用本人的 有效身份证件(如:护照)。
5.录制过程中如出现少量意外声响(如鸣笛、敲门、犬吠等),不会影响评判。
6.录制好的视频文件按要求上传至百度网盘,视频文件命名为: 报考专业+报考年级+姓名。
2022年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港澳台外籍考生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并愿意遵守所有相关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