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是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上传初试视频的百度网盘分享链接及提取码。
(2)视频的文件名必须是:报考专业+报考年级+姓名 (如:钢琴 初一某某某)。
(3)考生须自行开通百度网盘账号。为提高上传速度,建议自行开通百度网盘超级会员。
(4)请于 2022 年 4 月 10 日 16:00 前,将初试视频在百度网盘生成的链接/私密链接以及提取码, 链接有效期设置为永久有效。创建链接所对应的必须是考生录像视频文件(格式必须是MOV 或MP4), 不能对文件夹或其他格式文件创建链接。 并登录http://******.cn 招生系统 进行上报。 逾期不予接收,视为弃考。
(5)对于需要录制两个视频文件的专业, 在上传初试视频的百度网盘分享链接及提取码时, 两个视 频文件的分享链接与提取码都要进行上报,中间使用“ #####” 符号隔开。 (如: https://pan.***/s/1OEWAd9NuA , l01f ##### https://pan.***/s/1OEWAd9NuA , l02f)。
(6)考生须在提交附中招生考试系统分享链接与提取码之前, 先对创建的分享链接与提取码进行测 试,方式为:自行下载、播放,确定无误后再提交。 每位考生应将自己终确定的初试视频的百 度网盘分享链接及提取码进行唯一一次上传提交,不可替换与多次提交。考生不可对分享链接所 对应的视频文件进行编辑、替换、删除等任何操作。
3、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如材料有误造成无法通过报名审核的后果由考生 及家长承担。另外,填写的考生姓名须与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姓名一致,并不得在录取前更改,否则无 法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4、关于兼报音乐综合理论专业:
所有主报初一年级中、西乐器演奏专业的考生均可兼报音乐综合理论专业。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见 音乐综合理论专业初试、复试要求。
第二步: 寄交报名材料及初试材料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 4 月 10 日前(以邮戳为准, 请妥善保存凭据备查) 以快递方式同时寄 出以下材料:
1. 考生所有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扫描件的打印纸质材料,其中考生所在学校证明、《中央音乐学院附 中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必须为原件。
2.考生须提前整理好本人材料,所有材料装订顺序为(纸张从上至下的顺序): 1、身份证正反面复 印件 2、学校证明材料 3、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 4、其他 (如 1、艺术类同等专业 学历学校在校生报考的学校介绍信 2、作曲专业考生的作品 3、音乐学专业考生的文章)
3.要求以快递方式寄出(建议用顺丰速运-特快寄出),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园一区 2 号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办公室,收件人为招生办或招生办公室, 电话 010-87680852,邮编 100078。 寄交材料不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旷考)均不退回。
2021年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港澳台外籍考生初试作品、文章。具体要求详见各专业初试内容。(表演类专业使用百度网盘的上传方式,理论专业使用邮寄材料的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