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10-87680852、010-87680853 电子邮件信息答疑咨询 fuzhongzhaoban@*** 12.本简章解释权归属中央音乐学院附中。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 招生办公室
录像要求
一、 总体要求
二、不同专业的摄录要求
1.键盘乐器演奏、弦乐演奏、管乐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音乐综合理论、提琴制作、声乐与歌 剧演唱、作曲、音乐学等专业录像视频文件内容含两大项:( 1)身份证特写开始,再至考生正面脸部特 写, 考生按顺序报出 1.考生姓名、2.报考年级、 3.报考专业;(2)自报考试曲目、演奏(唱),采取报 一曲奏(唱)一曲的方式。以上两大项内容必须录制在一个视频文件中。
2.音乐教育专业录像视频文件数量为 2 个(演唱、演奏各 1 个)。
演唱视频文件的内容含两大项:( 1)考生按顺序报出 1. 考生姓名、 2.报考年级、 3. 报考专业;(2) 按照简章链接文件的曲目顺序,自报曲目并演唱,采取报一曲唱一曲的方式。以上两大项内容必须录制 在一个视频文件中。
钢琴演奏视频文件的内容含两大项:( 1)考生按顺序报出 1.考生姓名、 2.报考年级、3.报考专业; (2)自报考试曲目、演奏,采取报一曲奏一曲的方式。以上两大项内容必须录制在一个视频文件中。
3.指挥专业录像视频文件数量为 1 个或 2 个。
主考钢琴者:
钢琴演奏视频文件的内容含两大项:( 1)考生面向镜头自报姓名、报考专业;(2)自报考试曲目、 演奏,采取报一曲奏一曲的方式。以上两大项内容必须录制在一个视频文件中。
主考其他乐器者:
(1)钢琴演奏视频文件的内容含两大项:( 1)考生面向镜头自报姓名、报考专业;(2)自报考试曲 目、演奏,采取报一曲奏一曲的方式。以上两大项内容必须录制在一个视频文件中。
(2)其他乐器演奏视频文件的内容含两大项:( 1)考生面向镜头自报姓名、报考专业;(2)自报考 试曲目、演奏,采取报一曲奏一曲的方式。以上两大项内容必须录制在一个视频文件中。
三、 视唱练耳摄录要求
视频文件内容含两大项:( 1)身份证特写开始, 再至考生正面脸部特写, 考生按顺序报出 1.考生姓 名、2.报考年级、 3.报考专业;(2)所有考试题 (可以用钢琴或音叉提示 A 音或乐谱首音)。以上两大项 内容必须录制在一个视频文件中。
各专业考试内容与要求
钢琴
初试:
A.一首练习曲
选自车尔尼 Op.740 练习曲以上程度
B.一首复调作品
选自巴洛克时期至近现代的作曲家的复调作品(如作品含前奏曲和赋格,只需演奏赋格部分)。
复试:
1.主科
A.一首练习曲
(选曲不能与初试所选曲目重复)
B.一首乐曲
(中外乐曲均可)
C.一首古典奏鸣曲的一个快板乐章
(选自海顿、莫扎特、克列门蒂、贝多芬早期或中期作品或舒伯特早期作品)
D.加试现场演奏一首初试时视频录制的练习曲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手风琴
初试:
A.从下面三组关系大小调中任选一组演奏至少两个八度的音阶及琶音:
1.G 大调, e 和声小调
2.F 大调, d 和声小调
3.A 大调, #f 和声小调
B.两声部以上复调作品一首(如巴赫《二部创意曲》)
C.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
复试:
1.主科(选曲不能与初试曲目重复)
A.练习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
B.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小提琴
初试:
A.一首同一调性的单音音阶与琶音(七组琶音),三、六、八度双音
(报考高一年级的考生还需要增加演奏换指八度和十度)
B.一首练习曲
C.一首具有一定程度的技巧性乐曲
复试:
1.主科
A.一首双音练习曲(不得与初试相同)
B.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加华彩)或第三乐章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注:主报小提琴专业考生可兼报考中提琴专业
中提琴
初试:
A. 同一调性三个八度的音阶:包括单音音阶、七组琶音和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
B. 一首双音练习曲
C. 任选一首无伴奏作品的一个乐章(报考初一考生必须演奏巴赫无伴奏组曲)
复试:
1.主科
A. 一首练习曲(单双不限)
B. 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如有华彩片段必须演奏)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注:小提琴专业考生可兼报考中提琴专业(考试曲目参考小提琴曲目要求)
大提琴
初试:
A.同一调性的三个八度或以上音阶与琶音(必须包括主和弦原位、四六和弦)及三、六、八度双音 音阶
(可参考《大提琴教程音阶练习分集》宋涛编,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B.练习曲一首
C.乐曲一首(中、外乐曲或奏鸣曲一个乐章均可,也可选巴赫无伴奏组曲的其中一段,如前奏曲、 阿拉曼德等,不包括协奏曲)
复试:
1.主科
A.练习曲一首 (不得与初试相同)
B. 协奏曲一个乐章(如含华彩必须演奏)或柴可夫斯基洛可可主题变奏曲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注:主报大提琴专业考生可兼报考低音提琴专业
低音提琴
初试:
A.音阶一首(两个八度以上,含两个八度)及琶音
B.练习曲一首或巴赫无伴奏六首组曲的其中一段,如前奏曲、阿拉曼德等)
C.中外乐曲一首(不含巴赫组曲)
复试:
1.主科
A.练习曲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相同)
B.中外乐曲一首(不含巴赫组曲,曲目不得与初试相同)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注:主报大提琴专业考生可兼报考低音提琴专业
古典吉他
初试:
A.练习曲一首
B. 自选乐曲一首,时长不低于 4 分钟,不超过 8 分钟
复试:
1.主科
A.巴赫小提琴组曲、大提琴组曲、 琉特琴组曲中任选一首(例如: BWV1006 前奏曲, BWV995 前奏曲, BWV998 赋格等)
B. 自选乐曲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相同,时长不低于 5 分钟,不超过 12 分钟。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竖琴
初试:
A.练习曲一首(需选自鲍克萨或波塞利)
B.以下作品自选一首
1、杜西克小奏鸣曲(任选一首)
2、纳德尔曼奏鸣曲 (任选一首)
3、杜西克 c 小调奏鸣曲
4、亨德尔 恰空
5、波塞蒂 c 小调奏鸣曲
复试:
1.主科
A.练习曲一首(需选自鲍克萨或波塞利)
B. 自选乐曲一首
注:复试练习曲及乐曲不可与初试曲目相同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管乐
木管组: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
初试:
A.演奏 D 大调、 b 和声小调音阶,分别用连线和吐音演奏(音阶、琶音、分解和弦) B.练习曲 2 首(要求技巧性一首,歌唱性一首)
C.乐曲一首(演奏不少于一个完整乐章)
复试:
1.主科
A.演奏乐曲一首(不少于一个完整乐章,可以同初试曲目)
B.演唱歌曲一首或演奏钢琴曲一首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铜管组:小号、圆号、长号、大号
初试:
A. 指定关系大小调音阶一首 (音阶、琶音、分解和弦),分连线、吐音两种演奏法。 其中圆号、长号、大号专业要求必须演奏两个八度,考生可以自选演奏高或者低八度 小号: D 大调及 b 和声小调
圆号: A 大调及升 f 和声小调
长号: D 大调及 b 和声小调
大号: F 大调及 d 和声小调
B.练习曲 2 首(要求技巧性一首,歌唱性一首)
C. 自选乐曲一首(演奏不少于一个完整乐章)
复试:
1.主科
A. 自选乐曲一首(可以同初试曲目,演奏不少于一个完整乐章)
B.演唱歌曲一首或演奏钢琴曲一首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西洋打击乐( 2022 年度)
初试:
A.马林巴作品一首,要求时长不超过五分钟
B.小军鼓作品一首,要求时长不超过三分钟
复试:
1.主科
A. A 大调和#f 和声小调音阶一组(包括音阶, 琶音, 分解和弦), 要求必须演奏三个八度, 考生可 自选演奏高或者低八度。
B.马林巴作品一首,时长不超过五分钟,不能与初试曲目相同
C.小军鼓作品一首,时长不超过三分钟,不能与初试曲目相同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注: 以下为 2023 年度附中招生考试打击乐曲目要求(拟定,如有调整将以 2023 年发布的招生简章 为准)
初试:
A. 三个(含)升降号以内的音阶及琶音抽选一种,要求演奏三个八度。
B. 小军鼓练习曲一首,指定曲目须选用米契尔.彼得、德莱克琉斯初级教材,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C. 马林巴曲目一首,必须选自以下列曲目:
1. 《竹林里的风》 -安倍圭子
2. 《风纹》 - 安倍圭子
3. 《第一前奏曲》 - 内.洛萨若
4. 《第二前奏曲》 - 内.洛萨若
5. 《第三前奏曲》 - 内.洛萨若
6. 《墨西哥舞曲》 - 戈登.司杜德
7. 《墨西哥舞曲》 - 戈登.司杜德
8. 《回旋曲一号》 - 艾瑞克.萨缪特
9. 《回旋曲二号》 - 艾瑞克.萨缪特 10. 《回旋曲三号》 - 艾瑞克.萨缪特
11. 《回旋曲四号》 - 艾瑞克.萨缪特
12.《雨》 - 汉密尔顿
13. 《马林巴之舞》 - 爱德华
复试:
A. 小军鼓练习曲一首,指定曲目选用米契尔.彼得、德莱克琉斯初级教材,时间不超过三分钟(不 能选择和初试相同的曲目)。
B. 马林巴作品两首,要求如下:
1. 巴赫大提琴无伴奏组曲任选其中一首序曲。
2. 演奏马林巴作品一首,必须选自初试要求的曲目,但不能和初试曲目相同。
中国乐器演奏
初试:
演奏自选乐曲二首。
复试:
1.主科
演奏乐曲二首。
(第一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第二首可以重复初试曲目)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注:主报二胡专业的初一年级考生可兼报考板胡专业。
民族打击乐
初试:
自选曲目两首,要求中、西打击乐器各一首(中国打击乐器为大鼓; 西洋打击乐器为马林巴或小鼓)。 复试:
1.主科
自选曲目两首, 不能重复初试曲目,要求中、西打击乐器各一首(中国打击乐器为排鼓;西洋打 击乐器为马林巴或小鼓)。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音乐教育
初试:
A. 歌曲演唱:背唱指定歌曲 10 首
乐谱从链接: https://pan.***/s/1ks31WVFc6NYOwXuSV975Fw?pwd=bpap (提取码 : bpap) 页 面中下载
1、按照下载的歌曲目录序号顺序依次背唱 10 首指定歌曲(只演唱一段歌词)。
2、歌曲采用清唱形式, 每首歌曲演唱前须报出曲名,可在钢琴上弹奏每首歌曲第一个音(仅一次)。
B. 钢琴演奏:背谱演奏三首作品。一首练习曲,不低于车尔尼钢琴快速练习曲(作品 299)程度; 一首复调乐曲(曲目范围: 巴赫《平均律钢琴曲集》仅演奏赋格, 巴赫《创意曲集》; 一首乐曲(中 外均可)
1、演奏顺序依次为第一首练习曲,第二首复调乐曲,第三首乐曲。
2、每首作品演奏前须报出曲名。
所有录制细则请参见附中招生简章视频录制要求规定。
复试 (线上):
A. 模唱:音程、 旋律
B.新谱视唱
C.钢琴视奏
注:音乐教育专业考生不参加学校复试中单独的视唱练耳考试。
综合音乐理论
初试:
一、主报音乐综合理论专业的考生和主报钢琴兼报音乐综合理论专业的考生:
钢琴考试要求如下 (所有作品全部背谱演奏):
(1)相当于车尔尼 299 (含)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
(2)三声部(及以上)复调作品一首:选自巴赫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的赋格
(3)一首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
二、主报除钢琴外的中、西乐器演奏专业,同时兼报音乐综合理论专业的考生:
(一)钢琴考试要求如下 (所有作品全部背谱演奏):
(1)相当于车尔尼 849 (含)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
(2)二声部(及以上)复调作品一首:选自巴赫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的赋格
(3)一首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
(二)其他乐器考试要求如下:
按主报专业的主科初试考试标准(见各专业考试初试要求)进行演奏
复试:
1.主科 (线上)
A.演奏钢琴自选片段(可与初试重复)
B.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自选)
C.音乐综合素质考察
D.考生现场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
E.钢琴视奏
2.视唱练耳 (考试内容见后)
注: 1.音乐综合理论专业是我校为作曲、指挥、音乐学、音乐教育、电子作曲等专业招收的综合性 专业人才,入校后初中三年进行以上专业的综合性学习,不分具体专业方向。
2.初三下学期末,根据三年学习情况及学生志愿,学校组织甄别考试后决定每位学生进入高一年级 的专业方向(作曲、指挥、音乐学、音乐教育、电子音乐作曲及其他)进行主科学习。
3.凡报考该专业的学生, 均视为知晓并无条件接受、服从本招生规定和学校对学生的终专业方向 安排。
作曲
初试:
1 、寄交(与报名材料一道)一至两首作品(器乐曲或声乐作品均可),封面写明姓名、考号。
2 、钢琴演奏
(1 )相当于车尔尼 740 后半部分及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
(2 )巴赫十二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一首
(3 )一首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或变奏曲
复试:
1.主科 (线上)
A. 作曲专业笔试(音乐创作)
(1) 以规定主题写作单三部结构钢琴曲一首(三个半小时)
(2) 以规定歌词写作带钢琴伴奏的艺术歌曲一首(三个半小时) B.综合考察
(1 )弹奏一首中国钢琴作品
(2 )演唱一首中国民歌或戏曲、说唱片段
(3 )考生弹奏提交的作品,回答相关问题,进一步考察考生的音乐感受力、想象力与创造力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指挥
初试
乐器演奏
一、主考钢琴者
1.练习曲一首:车尔尼练习曲 740 后半部分及以上程度;
2. 三声部及以上复调乐曲一首(限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的赋格);
3.大型乐曲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
二、主考其他乐器者(要求达到中等以上专业水平的演奏能力)
1.主考乐器演奏内容
(1)练习曲一首;
(2)大型乐曲一首。
2.钢琴演奏内容
(1)练习曲一首,程度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299 后半部分及以上程度;
(2)复调乐曲一首(程度不低于巴赫《二部创意曲》);
(3)大型乐曲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
复试:
一、专业面试 (线上) A.主科
(1)指挥管弦乐曲(或交响乐曲的快板乐章) 一首, 或合唱曲两首。 考生自行播放曲目音频资料同 时指挥,音频资料自备,全部背谱指挥。
注:考生在网上报名曲目填报时需在系统上注明作品的原文、中文作品及作品号
(2)视谱指挥临时指定曲目。
B. 器乐表演能力考试。
C.综合素质考试
(1)听辨(含构唱)
单音、音程、和弦(含所有三和弦、七和弦)
(2)和弦连接听辨
(3)节奏测试
(4)视唱:三个升降号内乐谱(包括变化音及转调)
(5)报考合唱指挥方向的考生加试演唱, 自选中外歌曲各一首。必须使用钢琴现场伴奏, 或以钢琴 伴奏的录音作为伴奏。
D. 音乐综合基础知识(口试)
二、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音乐学
初试:
A.寄交(与报名材料一道)两篇论述音乐的文章,每篇不少于 800 字。封面写明姓名、考号。
B. 钢琴演奏 (视频)
(1 )相当于车尔尼 740 后半部分及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
(2 )巴赫十二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一首(前奏曲与赋格均须演奏)
(3 )一首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或变奏曲
复试:
A.命题写作 (线上)
(1)通过现场命题作文, 考察考生关于音乐方面的综合素质,包括音乐感受能力、音乐理解能力、 文字表述能力等。
(2)考试时长: 120 分钟
(3)字数要求:不少于 800 字 B.专业面试 (线上)
(1)乐器演奏
考生可选任何一种乐器,演奏一首乐曲或一首大型乐曲片段, 可以选择初试“钢琴演奏” 中的曲目。 限时 2 分钟。
(2)演唱
考生选择任何一种形式的音乐作品进行演唱(清唱),不限唱法,不限体裁。限时 2 分钟。 (3)回答问题
a 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b 回答考官提出的其他问题
C.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提琴制作
初试:
演奏能力考查:乐器种类不限, 练习曲或中外乐曲均可,演奏时长不超过 5 分钟。考查方式采用视 频录制提交方式。录制及提交要求请参见其他各演奏专业。
复试:
1.主科
将本人手工艺作品实物(如提琴、美术、书法、模型、雕刻等类型不限)进行拍照, 以电子图片方 式于发布复试名单后 3 天内, 发送至 fuzhongzhaoban@*** 邮箱, 邮件主题请注明(提琴制作专 业复试实物图+准考证号+姓名),逾期不予接收。
2. 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声乐与歌剧演唱
初试:
演唱一中一外两首歌曲,外国歌曲须用原文演唱;歌剧咏叹调必须原调演唱,艺术歌曲可以移调; 不得演唱流行歌曲;要求背谱演唱。
复试:
演唱一中一外两首歌曲,外国歌曲须用原文演唱;歌剧咏叹调必须原调演唱,艺术歌曲可以移调; 不得演唱流行歌曲;要求背谱演唱。
注: 1)复试演唱曲目不得与初试演唱曲目相同。
2)必须使用钢琴现场伴奏,或以钢琴伴奏的录音作为伴奏。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复试视唱练耳考试
我校于公布复试名单时同时发布试题。考生按照不同专业的内容下载、练习,按相关要求录制、上传视 频。
考试内容:
A 类
初一年级器乐演奏、综合音乐理论专业;高一年级声乐与歌剧演唱、提琴制作专业
1.无调号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使用固定唱名法)
2.节奏模唱
B 类
高一年级作曲专业、指挥专业
1.三个升、降号以内(含)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使用固定唱名法)
2.节奏模唱
C 类
高一年级音乐学专业、器乐演奏各专业
1.两个升、降号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使用固定唱名法)
2.节奏模唱
体格检查
凡拟录取的考生,按照学校要求的项目 自行在当地进行体检,按要求的时间邮寄体检报告到学校招办。
附件:《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
《2022 年中央音乐学院附中、附小招生(港澳台、外籍考生)考试各专业录像景别参考图例》
中央音乐学院附小简介
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小学培训部(简称“附小”) 是中央音乐学院专业音乐教学体系中的 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办学目标主要是向附中输送优秀的后备人才。多年来,附小为国家培养了一批又 一批音乐专业的少年英才,涌现出吕思清、郎朗、陈曦、王羽佳、杨晓宇、田博年、李腾等许多重大国 际、国内音乐比赛获奖者。此外,学生的社会艺术实践活动也十分丰富,由附小学生与部分附中学生组 成的“中央音乐学院少年室内乐团”“少儿合唱团”,曾多次参加国内重大国事活动并在国内外举办音乐 会。由部分优秀学生组成的“小小演奏家”和“小天才”演出团,出访欧美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得 到各界人士的高度赞誉。中央音乐学院附小具有一流的专业教学水平,许多优秀学生曾在国内外重大音 乐比赛中取得过优异成绩。
附小面向全国招生, 择优录取。招收包括钢琴、管弦乐及民族乐器等表演专业小学四、五年级学生。
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小学培训部的办学性质为培训性质(既非义务教育也非学历教育), 是附中六年制中专学历教育之前的非正式学籍学生。所有附小学生一律在原户籍所在地保留户籍、学籍。 小学学籍等均由学生自行解决。附小学生完成培训课程后,如未考入附中,学校不承担任何后续教育的 责任和义务。
一、招生计划
1.附小培训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考试考生成绩和生源情况,各专业名额可适当进行调整, 终解释权归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委员会。
2.招生专业、年级
专业 |
年级 |
|
键盘乐器演奏 |
钢琴 |
附小四、五年级 |
管弦乐器演奏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古典吉他、竖琴 |
附小四、五年级 |
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 |
附小四、五年级 |
|
中国乐器 演奏 |
二胡、琵琶 |
附小四、五年级 |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凡小学三年级、四年级的在校学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我校规定对应年级的专业。 2.认同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努力学习、尊敬师长、遵守法律。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音乐学习与集体生活自理能力。 4.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并愿意遵守所有相关规定。
5.附小考生的年级、年龄要求:
原普通小学在校年级 |
出生日期限制 |
可报考我校年级 |
小学三年级在校生 |
2011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 |
附小四年级 |
小学四年级在校生 |
2010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 |
附小五年级 |
三、报名程序与要求
报名时间: 2022 年 4 月 3 日至 4 月 8 日(16:00 截止报名),考生务必在此段时间内完成报名。
上传初试视频的百度网盘分享链接及提取码时间: 2022 年 4 月 3 日至 4 月 10 日(16:00 截止),逾 期不予补报。
第一步: 网上报名与上传初试视频
报名者请访问我校招生报名网页: http://******.cn 也可以从我校官网主页“招生信息→网络报名”链接进入,网址: http://******.cn 报名。(必须使用电脑进行报 名,推荐使用谷歌、火狐、搜狗浏览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需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 看网上报名审核结果和意见,并及时按要求进行修改。
1、填写考生报考信息、上传考生报考材料的内容:
(1)按报考信息的要求进行填报(注:1、表演类专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填写考试曲目 2、网上报名要提前准备好考生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版证件照片 JPG 格式)
(2)提交(上传)考生报名材料 1)考生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扫描件(彩色 JPG 格式)
-港澳地区考生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 居住证》;
-台湾地区考生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 住证》。
-外籍考生①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②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考生所在学校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彩色 JPG 格式,如有多份文件,可以将所有文件清晰 扫描或拍照为一张图片用于上传)。证明内容须包括: a.XX 为本校 X 年级 X 班在校生; b.该生本 学年度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语文、数学、外语); c.该生操行评 语; d.学籍管理部门证明人及电话; e.学校公章(校章或教导处章)、开具日期。(注: 可以将 a—e 的内容开具在一张证明中,也可以分别开具多份证明) 3)打印并签字确认的《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原件扫描件(JPG 格式)
2、上传初试视频的百度网盘分享链接及提取码的要求
(1)必须是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上传初试视频的百度网盘分享链接及提取码。
(2)视频的文件名必须是:报考专业+报考年级+姓名 (如:钢琴 初一某某某)。
(3)考生须自行开通百度网盘账号。为提高上传速度,建议自行开通百度网盘超级会员。
(4)请于 2022 年 4 月 10 日 16:00 前,将初试视频在百度网盘生成的链接/私密链接以及提取码, 链接有效期设置为永久有效。创建链接所对应的必须是考生录像视频文件(格式必须是MOV 或MP4), 不能对文件夹或其他格式文件创建链接。 并登录http://******.cn 招生系统 进行上报。 逾期不予接收,视为弃考。
(5)对于需要录制两个视频文件的专业, 在上传初试视频的百度网盘分享链接及提取码时, 两个视 频文件的分享链接与提取码都要进行上报,中间使用“ #####” 符号隔开。 (如: https://pan.***/s/1OEWAd9NuA , l01f ##### https://pan.***/s/1OEWAd9NuA , l02f)。
(6)考生须在提交附中招生考试系统分享链接与提取码之前, 先对创建的分享链接与提取码进行测 试,方式为:自行下载、播放,确定无误后再提交。 每位考生应将自己终确定的初试视频的百 度网盘分享链接及提取码进行唯一一次上传提交,不可替换与多次提交。考生不可对分享链接所 对应的视频文件进行编辑、替换、删除等任何操作。
3、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如材料有误造成无法通过报名审核的后果由考生 及家长承担。另外,填写的考生姓名须与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姓名一致,并不得在录取前更改,否则无 法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第二步: 寄交报名材料及初试材料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 4 月 10 日前(以邮戳为准, 请妥善保存凭据备查) 以快递方式同时寄 出以下材料:
1. 考生所有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扫描件的打印纸质材料,其中考生所在学校证明、《中央音乐学院附 中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必须为原件。
2.考生须提前整理好本人材料,所有材料装订顺序为(纸张从上至下的顺序): 1、身份证正反面复 印件 2、学校证明材料 3、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
3.要求以快递方式寄出(建议用顺丰速运-特快寄出),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园一区 2 号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办公室,收件人为招生办或招生办公室, 电话 010-87680852,邮编 100078。 寄交材料不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旷考)均不退回。
四、审查及公布初、复试名单 1.全面审查,包括文化课成绩。
2.4 月中旬将公布初试名单。请考生关注附中网站“招生信息”窗口发布的通知,并按要求办理相关 手续。
3.学校对初试材料进行审查、考评后,于 4 月下旬公布进入复试名单、准考证号及有关要求,敬请 考生我校网站招生信息发布的通知。
五、招生考试费用
根据北京发改委批复标准, 本校招生考试初试费为每生 100 元, 复试费为每生 80 元, 三试费为每生 80 元。本年度招生考试各类费用采用网上交费方式进行, 考生应在公布初试、复试、三试名单时登陆报 名系统并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支付宝扫码交费, 交费时必须填报、备注: 1 报考年级、 2 报考专业、 3 考生 姓名,并妥善保存好交费凭证 (如:手机扣款截图、交易编号等)。
六、学费标准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小学培训部各专业国内学生每生每年培训学费标准为 20000 元;港澳台地区学生 每生每年培训学费标准为 76000 元;国际学生每生每年培训学费标准为 76000 元。住宿费等按国家有关 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详见校内公示)。
注:本简章公布后,如主管部门批准我校的各类费用标准有调整,将按新标准收取费用。
七、考试形式、日期、地点等重要事项
初试、复试:考试方式为录制视频。具体要求详见各专业初试内容。
八、关于初、复试与录取的几点说明
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试管理规定》, 对所有乐器演奏专业的考试作 如下规定:
1、(1)初试进入复试的标准:
按主科初试成绩排名,择优进入。
(2)录取的标准:
以体检达标为前提, 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主科复试成绩 (钢琴专业将按照主科初、复试考试 合成成绩) 排名,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通过名单,报送我校上级部门批准后,在中央音乐学院附中 官网公布。
2、钢琴专业考试合成成绩构成:
初试 |
复试 |
40% |
60% |
九、其它注意事项
1.所有专业的演奏必须背谱并不得有伴奏,否则成绩为不及格。
2.所有面试形式的专业招生过程中,主考官均有权打断演奏。
3.报名及考试期间学校公布的各类“日程”“须知”“规定”等相关安排及要求,考生必须认真阅 读并遵守,否则后果自负。
4. 考生进入现场考场, 必须佩带准考证, 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违者取消考试资 格。
5.考生参加现场类考试,应按要求提前到达考场,凡按顺序依次考试的科目,若本考场本单元考试 结束时仍未到场,无论何种原因均视为弃考;凡集体同时答卷考试的科目,开考后迟到 15 分钟及以上者, 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该科目考试资格。
6.表演类考试中(含初试及复试),若考生的考试曲目与简章要求不符,则本场考试成绩为不合格。 考试曲目一经网上提交,不得更改。
7. 凡发现在招生及入学过程中有作弊、 作假、舞弊以及任何违反规定者, 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考试 或培训资格。
8. 凡考入我校附小的学生,须保留原校学籍,以保证小学毕业时办理升学所需各项手续完备。
9.附小学生完成培训课程后,可报考我校或其它音乐学院附中, 未被音乐学院附中录取者, 本校不 承担其任何后续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学生自行联系就读普通中学。
10.有兼报专业者,如同时达到两个专业的录取标准,按主报专业录取。
11.入学后表演专业主科教学实行双选制(教师与学生之间),同时对教师指导学生数量有限定。 12.招生考试相关问题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 010-87680852、010-87680853 电子邮件信息答疑咨询 fuzhongzhaoban@*** 13.本简章解释权归属中央音乐学院附中。
录像要求
一、 总体要求
二、 具体要求
录像视频文件内容含两大项:( 1)身份证特写开始, 再至考生正面脸部特写, 考生按顺序报出 1.考 生姓名、2.报考年级、 3.报考专业;(2)自报考试曲目、演奏(唱),采取报一曲奏(唱)一曲的方式。 以上两大项内容必须录制在一个视频文件中。
各专业考试内容与要求
钢琴
初试:
A.一首练习曲
选自车尔尼《练习曲 Op.740》以上程度
B.一首复调作品
选自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平均律钢琴曲集》(如作品含前奏曲和赋格,只需演奏赋格部分)。
复试:
A. 一首练习曲
(选曲不能与初试所选曲目重复)
B.一首乐曲
(中外乐曲均可)
C. 一首古典奏鸣曲的一个快板乐章
(选自海顿、莫扎特、克列门蒂、贝多芬早期作品)
加试现场演奏一首初试时视频录制的练习曲
小提琴
初试:
A.一首同一调性的单音音阶与琶音(七组琶音),三、六、八度双音
B.一首练习曲
C.一首具有一定程度的技巧性乐曲
复试:
A.一首练习曲(不得与初试相同)
B.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加华彩)或第三乐章
注:主报小提琴专业考生可兼报考中提琴专业
中提琴
初试:
A.同一调性三个八度的音阶,包括单音音阶、七组琶音
B. 一首双音练习曲
C. 任选一首巴赫无伴奏组曲的一个乐章 复试:
A. 练习曲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单双不限)
B. 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如有华彩片段必须演奏)
注:小提琴专业考生可兼报考中提琴专业(考试曲目参考小提琴曲目要求)
大提琴
初试:
A.同一调性的三个八度(含)或以上音阶与琶音(必须包括主和弦原位、四六和弦) B.练习曲一首
C.乐曲一首(中、外乐曲或奏鸣曲一个乐章均可, 可选巴赫无伴奏六首组曲的其中一段, 如前奏曲、 阿拉曼德等,不包括协奏曲)
复试:
A.练习曲一首 (不得与初试相同)
B.协奏曲一个乐章(如含华彩必须演奏)或柴可夫斯基洛可可主题变奏曲
古典吉他
初试:
A.练习曲一首
B. 自选乐曲一首,时长不低于 3 分钟,不超过 6 分钟
复试:
A.巴赫小提琴组曲、大提琴组曲、琉特琴组曲中任选其中一首(例如: BWV1006 前奏曲, BWV995 前 奏曲, BWV998 赋格等);
B. 自选乐曲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相同,时长不低于 4 分钟,不超过 8 分钟
竖琴
初试
A.练习曲一首(需选自鲍克萨或波塞利)
B. 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
A.练习曲一首(需选自鲍克萨或波塞利)
B. 自选乐曲一首
注:复试练习曲及乐曲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
管乐 (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
初试:
A.演奏大小调音阶各一条,分别用连线和吐音演奏(音阶、琶音、分解和弦)
B.演奏练习曲一首
C.演奏乐曲一首(不少于一个乐章)
复试:
A.演奏乐曲一首(不少于一个乐章,可以同初试曲目)
B.演唱歌曲一首或演奏其他乐器乐曲一首
中国乐器演奏
初试:
演奏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
演奏自选乐曲二首
(第一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第二首可重复初试曲目)
体格检查
凡拟录取的考生, 按照学校要求的项目 自行在当地进行体检,按要求的时间邮寄体检报告到学校招办。 附件:《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生承诺书》(模板)
附件:
1.《2022 年中央音乐学院附中、附小招生(港澳台、外籍考生)考试各专业录像景别参考图例》 2.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生承诺书》(模板)
1.视频文件必须使用手机进行录制。录制文件的格式必须是 MOV 或 MP4 格式。录制环境应相对安静, 光线能保证看清楚考生面部。录制演奏(唱) 过程不得移动镜头和变换焦距, 必须采用同期声录制方式。 为保证正常播放及公平性,严禁使用高于 1080p HD,30fps 的格式录制视频。不允许使用各类外接设备 (如麦克风、扬声器), 不允许对视频文件进行剪辑、编辑或美化。
2. 所有录像曲目必须按照招生简章的曲目顺序录制, 不得自行改变顺序。一个视频文件所包含的内 容必须一次性连续录制完成,每项内容或曲目之间考生可略作停顿。录像画面中不允出现与考试无关的 人员。
3.凡违反以上视频录制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初试资格。
4.录制时要求从考生身份证特写开始, 再至考生正面脸部特写, 考生按顺序报出 1.考生姓名、 2. 报 考年级、3. 报考专业, 之后拍摄画面拉至全景或考生后退, 令镜头覆盖考生全身, 开始演奏演唱。必须 使用手机后置摄像头录制, 背景光线适中(不要逆光), 音质画面应保持清晰稳定, 将考生全貌完整展现。 录制时的距离、角度及横竖屏选择参照附件《2022 年中央音乐学院附中、附小招生(港澳台、外籍考生) 考试各专业录像景别参考图例》。 注: 身份证件的选择, 港澳地区考生使用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和; 台湾地区考生使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如: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外籍考生使用本人的 有效身份证件(如:护照)。
5.录制过程中如出现少量意外声响(如鸣笛、敲门、犬吠等),不会影响评判。
6.录制好的视频文件按要求上传至百度网盘,视频文件命名为: 报考专业+报考年级+姓名。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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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 4 | -- |
表演 | 宿州学院 | 四年 | -- |
表演 | 辽阳市开盛职业技术学校 | -- | -- |
表演 | 北京市现代音乐学校 | 三年 五年 | -- |
表演 | 双华电脑设计学校 | --2.5年 | -- |
表演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4年 | -- |
2022年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港澳台外籍考生入学后表演专业主科教学实行双选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