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对初一、高一年级的所有乐器演奏专业,初一年级的音乐综合理论专业,高一年级的音乐教育、声乐与歌剧演唱、提琴制作专业的考试与录取作如下规定:
(1)初试进入复试的标准:
按主科初试成绩排名,择优进入,原则上按不超过简章公布的该专业招生名额的2倍(兼报专业按人数的1/2计数)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进入三试的标准:
以视唱练耳成绩过线(具体分数线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成绩情况确定)为前提(音乐教育专业除外),按主科复试成绩(钢琴专业将按照主科初、复试考试合成成绩)排名,择优进入,原则上按不超过简章公布的该专业招生名额的1.5倍(兼报专业按人数的1/2计数)确定三试名单。
(3)三试与录取的标准:
以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均过线(具体分数线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成绩情况确定,报考初一年级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参考本人提供的学校开具的成绩报告)与体检达标为前提,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主科复试成绩(钢琴专业将按照主科初、复试考试合成成绩)排名,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通过名单,报送我校上级部门批准后,在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官网公布。
(4)所有乐器演奏专业高一年级均为插班性质,非十分优秀(键盘、弦乐、管乐专业90分及以上,中国乐器专业93分及以上)者不予录取。
(二)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对高一年级的作曲、指挥音乐学专业的考试与录取作如下规定:
1.作曲
(1)初试进入复试的标准:
以考生提交的作品评审成绩与钢琴演奏成绩均过线(具体分数线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成绩情况确定)为前提,择优进入,原则上不超过按简章公布的该专业招生名额的2倍确定复试名单。
(2)进入三试的标准:
按作曲笔试、面试、钢琴演奏、视唱练耳成绩过线(具体分数线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今年成绩情况确定)为前提,按初、复试各科考试合成成绩(见下表),择优进入,原则上按不超过简章公布的该专业招生名额的1.5倍确定三试名单。
(3)三试与录取的标准:
以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均过线(具体分数线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成绩情况确定)与体检达标为前提,根据初、复试各科考试合成成绩(见下表),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通过名单,报送我校上级部门批准后,在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官网公布。
2.指挥
(1)初试进入复试的标准:
乐器演奏水平合格,择优进入,原则上按不超过简章公布的该专业招生名额的2倍确定复试名单。
(2)进入三试的标准
按初、复试合成成绩(见下表),原则上按不超过简章公布的该专业招生名额的1.5倍确定三试名单。
(3)三试与录取的标准:
以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均过线(具体分数线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成绩情况确定)与体检达标为前提,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专业总分,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通过名单,报送我校上级部门批准后,在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官网公布。
3.音乐学
(1)初试进入复试的标准:
按初试提交的论文评审和钢琴演奏成绩达标(具体标准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成绩情况确定)确定复试名单。
(2)进入三试的标准:
以专业命题写作、专业面试、钢琴演奏、视唱练耳成绩过线(具体分数线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成绩情况确定)为前提,按专业合成成绩(见下表),择优进入,原则上按不超过简章公布的该专业招生名额的2倍(含)确定三试名单。
(3)三试与录取的标准:
以文化课语文、英语成绩不低于75分(含75分),数学成绩过线(具体分数线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成绩情况确定)以及体检达标为前提,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专业合成成绩(见下表),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通过名单,报送我校上级部门批准后,在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官网公布。
4.钢琴、作曲、音乐学、指挥专业考试合成成绩构成:
(1)钢琴:
初试:40%,复试:60%
(2)作曲(高一年级)合成成绩:
作曲笔试 | 钢琴演奏 | 视唱练耳 | 专业面试 | ||||
钢琴曲 | 歌曲 | 笔试 | 口试 | 弹奏提交的作品 及回答相关问题 |
|弹奏中国 钢琴作品 |
演唱民歌 | |
25% | 20% | 20% | 10% | 10% | 5% | 5% | 5% |
(3)指挥(高一年级):
专业面试(85分为合格线) | 视唱练耳(80分为合格线, 非指挥系面试相关成绩) |
钢琴(初试) |
80% | 10% | 10% |
(4)音乐学(高一年级):
命题写作 | 专业面试 | 钢琴演奏 | 视唱练耳 | |
笔试 | 口试 | |||
30% | 30% | 20% | 10% | 10% |
2022年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附中附小关于初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