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所有初三报考高一的考生必须参加(艺术类中专按该学校规定)考生来源地的统一中考,提交我校《中考成绩单》、我校发放的《中学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并根据北京市教委的学籍管理要求,视需要协助学校办理各类相关入学手续,否则我校不予录取。
8.凡发现在招生及入学过程中有作弊、作假、舞弊以及任何违反规定者,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学籍。
9.有兼报专业者,如同时达到两个专业的录取标准,按主报专业录取。
10.入学后表演专业主科教学实行双选制(教师与学生之间),同时对教师指导学生数量有限定。
11.招生考试相关问题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10-87680852、010-87680853
电子邮件信息答疑咨询fuzhongzhaoban@***
12.本简章解释权归属中央音乐学院附中。
1.视频文件必须使用手机进行录制。录制文件的格式必须是MOW或MP4格式。录制环境应相对安静,光线能保证看清楚考生面部。录制演奏(唱)过程不得移动镜头和变换焦距,必须采用同期声录制方式。为保证正常播放及公平性,严禁使用高于1080pHD,30fps的格式录制视频。不允许使用各类外接设备(如麦克风、扬声器),不允许对视频文件进行剪辑、编辑或美化。
2、所有录像曲目必须按照招生简章的曲目顺序录制,不得自行改变顺序。一个视频文件所包含的内容必须一次性连续录制完成,每项内容或曲目之间考生可略作停顿。录像画面中不允出现与考试无关的人员。
3.凡违反以上视频录制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初试资格。
4.录制时要求从考生身份证特写开始,再至考生正面脸部特写,考生按顺序报出1.考生姓名、2,报考年级、3,报考专业,之后拍摄画面拉至全景或考生后退,令镜头覆盖考生全身,开始演奏演唱。必须使用手机后置摄像头录制,背景光线适中(不要逆光),音质画面应保持清晰稳定,将考生全貌完整展现。录制时的距离、角度及横竖屏选择参照附件《2022年中央音乐学院附中、附小招生考试各专业录像景别参考图例》。
5.录制过程中如出现少量意外声响(如鸣笛、敲门、犬吠等),不会影响评判
6.录制好的视频文件按要求上传至百度网盘,视频文件命名为:报考专业+报考年级+姓名。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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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 4 | -- |
表演 | 宿州学院 | 四年 | -- |
表演 | 辽阳市开盛职业技术学校 | -- | -- |
表演 | 北京市现代音乐学校 | 三年 五年 | -- |
表演 | 双华电脑设计学校 | --2.5年 | -- |
表演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4年 | -- |
2022年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附中附小表演类考试中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