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在我市报名参加高考并提出申请的随迁子女,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确定报考名单。所确定的报考名单由报名点中学公示(公示信息须包括随迁子女姓名、性别、所在中学、随迁子女父母姓名、相关佐证材料等),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并经审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同时不再重新办理补报手续。对在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公示中发现或举报查实有严重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组织或参与组织考生资格身份造假的其他人员或非法中介机构,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一查到底,坚决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中山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参加高考加强和规范随迁子女高考工作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