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统一下达。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及范围,按市文件执行。
2. 优质普通高中安排50%的招生名额作为指标生计划,按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条件的毕业生人数占全市的比例直接分配到校。从外市回中山参加中考的我市户籍学生单独分配。
3. 普通高中继续实施总分A和总分B分别对应A、B两类招生计划的录取模式。B类计划比例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具体数量由各学校自行确定。B类计划单独设立志愿,考生自主选报。
4. 外市学校(含普高、中职)在我市招生、高职院校招收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培养(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均按照省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2年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2022年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统一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