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拟录名单。拟录名单不超过各运动队组队人数1:1的比例,从已填意向且专项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要求的学生中,根据意向优先原则,结合专项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确定。从第一意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中确定拟录名单,如有选拔学校的第一意向符合条件拟录人数少于选拔计划数,将从第二意向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按专项成绩由高至低补充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此类推,额满即止;如经第三意向补充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仍有未完成的选拔计划,不再补报意向及补充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旦被确认为拟录名单,该考生除按拟录意向录取外,不能再参与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投档录取。
(二)拟录名单公示。拟录名单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确认后,将在“中山教育信息港”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须含考生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项成绩、拟录学校等。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反映,电话:89989301。
(三)录取。拟录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体育局招生考试中心,正式录取为高中阶段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队员。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结果将通过“中山教育信息港”向社会公布。未经办理录取审批手续,任何学校不得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
高水平运动队选拔坚持择优录取,各学校运动队未完成的选拔计划,一律转为第一批普通高中A类户籍生计划录取。
2022年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队员选拔录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