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省学籍的中山市户籍考生。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高职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的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二、三年级就读,且在就读期间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合格性考试相关科目考试成绩的中山市户籍考生,可回我市报名。
(2)非广东省户籍的中山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籍考生。
非广东省户籍,在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二、三年级在籍考生、应、往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我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但考试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以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其中,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规定的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具有广东省学籍的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参加本次考试所取得的成绩,可作为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录取的必要条件。
从2022年起,每年的第二次高中学考考试时间由原来的6月份改期至7月份,该次考试成绩将不能作为当年高考的招生录取使用,请尚未取得高中学考规定科目考试成绩的2022年高考考生及时报考,各高中学校须做好相关宣传提醒工作,以免影响高考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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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山市第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已参加过考试的考生(下称“非首次报考考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