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根据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按“专业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进行录取,若个别专业的招生计划不能完成,则将剩余计划调至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按综合测试、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下旬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n/ddzs.htm)首页公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对于剩余计划,我校将严格遵循录取原则,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替补。
4、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2022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西藏自治区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