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我校根据“专业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由于文化素质成绩无具体分值,因此总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遇到同分情况,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中“综合素质”、“职业认知”的顺序比较单项成绩择优录取。
2、专业技能测试缺考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3月底在我校单独招生网上进行公示,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放弃录取申请书,具体要求见我校单独招生网。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于4月6日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
4、已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公示和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山东省2022年高考及录取,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答案来源于:2022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单独招生方案
2022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单独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