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辽宁省招考办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根据“文化成绩+综合测试(职业技能)=总分”的方式,按“专业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分类进行录取,遇总分相同的情况,按技能测试、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二)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5月在我校单独招生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上报辽宁省招考办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
(四)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辽宁省2022年普通高考,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五)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答案来源于:2022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省单独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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