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单招文化课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造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二)我校将严格开展考评人员选聘管理及考试过程组织管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等。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正式入学的高水平运动员须签订训练与竞赛协议,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学生管理规定和《中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六)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答案来源于:2022年中山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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