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广东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
2.我校根据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及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我校考核成绩、高考成绩排位进行排序。若排序皆相同,均予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投档成绩(折算成百分制)×85%+我校考核成绩(百分制)×15%。
考生所填报的组内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同专业组内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不予录取。
3.入选考生名单由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生效予以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本科批次投档与录取。
4.若强基计划录取与综合评价录取有冲突,强基计划录取优先,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预计在强基计划录取之后进行。
答案来源于:2022年中山大学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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