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招生学院依据复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递交学校研招办审核。复试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英语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复试总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有以下情形不予拟录取:
①“专业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拟录取;
②“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拟录取;
③“英语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12分(不含12分)者不予拟录取;
④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替考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2年重庆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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