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参加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我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标准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护理、婚庆服务与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三)收费标准: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四)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2022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四川省高职单独其他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