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复试小组将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据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
4.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不予以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者;
(3)对录取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2年中科大应用化学与工程学院(长春应化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2022年中科大应用化学与工程学院(长春应化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总成绩的确定及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