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将于7月份通过网上录取系统进行录取。录取时根据考生学校志愿顺序、香港中学文凭核心科目成绩、专业志愿,并参照专业相关选修科目成绩、“中学校长推荐计划”等择优录取。
录取低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
“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可为:四门核心课程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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