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二)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到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单,学校在计划数范围内,结合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依据考生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录取满额后,后续志愿将不再录取。第二、三志愿参照执行。荣立三等功以上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对预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学生所在的高职高专就读高校应于2022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对预录取的非应届考生,学校将于4月中旬前公布正式录取结果,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免试专升本已录取的不再参加后续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录取。
(五)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此后不再享受免试政策。
2022年浙江理工大学浙江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进入本校学习招生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