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类:学校按照考生报名时已取得的学考等第折算成绩,分测试类别从高到低,以8倍招生计划比例确定获得学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公示。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成绩折算方法为: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取高的等第),满分为100分。同等条件下,参考学考等第及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入围。
2.素质特长类:经学校专家委员会认定满足素质特长报名条件者,按获奖等级,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倍确定获得学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不占普通类比例名额),并公示。
2022年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初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