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体制。
(一)划定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低控制线。
(二)投档办法
学校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投档规则执行,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三)高校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浙江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具备高职高专毕业资格的考生,学校给予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未完生计划的,根据总体录取情况,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
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江理工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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