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1.申请免试招生的退役士兵志愿设置。以院校为单位填报,实行志愿优先。考生多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志愿。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向高校提供全部名单。第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其第二志愿和高校缺额计划情况提供名单给第二志愿高校,按第一志愿录取的工作流程进行。以此类推,直至第三志愿结束。学校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学生,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的考生少于或等于免试招生计划数,我校不组织测试,符合条件的全部予以录取。多于招生计划数的,由我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具体测试时间安排以学校本科招生网通知为准。以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或剩余计划)1:1划定投档基准线,投档分相同的,经学校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将全部录取。其中荣立三等功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并优先录取(荣立三等功以上的考生以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认定为准)。
2.若第一志愿未满,学校接收第二志愿考生,如第二志愿考生数少于或等于免试招生剩余计划数,不组织测试,符合条件的全部予以录取。多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以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第三志愿考生规则同上。
3.对非应届考生,学校将于4月中旬左右公布正式录取结果。对预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学校按浙江省教育厅职处复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录取资格。
4.免试专升本已录取的不再参加后续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录取。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此后不再享受免试政策。
2022年浙江科技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