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600分),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260%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和“备录(含顺序号)”考生名单,其中前100%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顺延160%的考生确定为“备录(含顺序号)”。
当某专业出现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按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录取情况。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思想政治、物理、历史、化学、地理、生物。上述情形依然相同的,则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考生优先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则按该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全部确定为“拟录取”名单;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不足260%比例时,则按该专业招生计划数100%比例确定为“拟录取”名单,余下的实考考生确定为“备录(含顺序号)”名单。对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备录。
空中乘务专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由考生提交的《浙江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表》或《高考体检结论反馈单》。对不符合空中乘务专业所规定的身体条件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备录。
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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