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文化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2.录取顺序:在政治考察合格考生中,先录取全省统招专业,后录取分市招生专业。全省统招专业分性别按照计划录取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了分市招生专业类计划志愿且达到分市招生专业类政治考察分数线,可参加分市招生专业类计划的录取。
3.分市招生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方式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
4.分市招生计划遇生源不足,在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上线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先按同市地、同性别、同专业类、跨专业调剂,再按同市地、同性别、跨专业类调剂,然后按同市地、跨性别调剂,之后再跨市地调剂。
5.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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