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要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6年以上(含6年)。
2.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8门主干课程成绩(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证明)。
3.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排名前2名),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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