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
4)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毕业前收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5)已被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我院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含直博生)。
7)教育部推免系统开通前被我院预录取的学生,取得正式推免资格后,需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开通后1天内填写报考志愿以及完成接收、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未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浙江工业大学的学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8)录取为直博生的学生需要在我校博士报名系统中再次注册填写相关信息,请2022年3月初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报名通知,被录取直博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9)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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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 | 信阳师范学院 | 二年半 | -- |
化学工程 | 信阳师范学院 | 二年半 |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 | -- |
能源化学工程 | 沈阳市电力学校 | 4年 |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上蔡县英华职业培训学校 | 2.5 |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东营市黄河口职业技术学校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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