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2022年江苏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2.我校对入选考生分招生学院组、按综合总分进行排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的排序、确认的院校志愿及顺序进行投档。
3.我校根据招生学院组招生计划,按考生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及认定的入选专业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总分排序前位考生被强基计划、其他A类高校综合评价等招生类型提前录取的,则后续考生依次递补录取。
综合总分=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85%(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学校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15%(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4.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再依次以学校综合面试成绩、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5.最终拟录取公示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并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我校将予以录取。我校综合评价在强基计划之后,提前批和专项计划之前完成录取。被我校综合评价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江苏省后续各批次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江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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