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根据我校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在自主招生阶段,分类分项目分男女按录取总分择优录取。若录取总分相同,则以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以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3.若某一项目符合条件的考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将减少该项目招生计划,减少的招生计划纳入我校集中统一第一批招生计划。
4.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
5.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并被查实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本招生办法由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973658,孙忠东老师。
浙江大学附属中学丁兰校区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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