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驻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和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按照最低录取分数线降30分录取。
现在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驻二类、一类艰苦边远地区和三类岛屿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病故、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受到表彰奖励军人的子女,中考时按照最低录取分数线降低20分录取。
正在驻珠海部队工作的军人子女中考时按照最低录取分数线降低5分录取。
军人子女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由市招生办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军人子女类照顾政策具体按珠海市教育局、珠海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印发的《珠海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2019〕173号)执行。
2022年珠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军人子女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