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校男女兼招的艺术类专业在录取时,不设男女比例要求。
4.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对于考生所做的加分,我校原则上予以承认。
5.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7.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对在入学考试及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处。
答案来源于:2022年中华女子学院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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