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总成绩由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个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X×60%+Y×30%+Z×10%,
其中,X代表高考成绩(含浙江省认定的加分),Y代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值与浙江省高考满分值一致),Z代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值与浙江省高考满分值一致)。Z由浙江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而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全为A者,则Z为满分;成绩中每增加1个B,在Z中按浙江省高考满分值的2%扣减;每增加1个C,在Z中按浙江省高考满分值的3%扣减;出现D或E者,原则上不考虑其申请。
2.其他
若国科大“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参加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125%,则“三位一体”录取人数控制在综合素质测试参加人数的80%以内。剩余指标通过统一高考招生录取。
2022年中国科学院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总成绩类似问题答案